落马市委书记减刑被驳回 因在狱中“超标消费”
近日,全国法院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信息网公布了福建省泉州市委原常委、南安市委原书记骆国清的刑事裁定书。
其中显示,服刑中的骆国清,在身负200万元财产刑的情况下,月均消费人民币394.29元,存在超标准消费问题。法院认为骆国清未能积极履行财产刑的刑罚,未能消除犯罪行为所产生的社会影响,所以驳回了其减刑申请。
出生于1952年的骆国清,曾长期在泉州市任职,2005年开始任泉州下辖的南安市市委书记,同年晋升为泉州市委常委,成为副厅级官员。
2013年8月,骆国清被查,2014年1月被“双开”。
2015年1月,福建省三明市中院以受贿罪,判处骆国清有期徒刑15年,并处没收财产200万元。其涉案金额共计909.31945万元。后骆国清在福建省清流监狱服刑。
监狱方:骆国清确有悔改表现
今年9月11日,清流监狱向三明市中院提请对骆国清的减刑建议。
清流监狱提出:骆国清在服刑中,能认罪悔罪,遵守法律法规与监规,服从管理,积极参加“三课”学习和生产劳动,确有悔改表现。
清流监狱列出了骆国清确有悔改表现的具体事实:能深挖犯罪思想根源,认识到自己的罪行给社会造成的危害性,积极靠拢政府,安心改造;能遵守法律法规,能以《罪犯改造行为规范》严格要求自己,遵守各项监规纪律,表现较好;学习态度端正,能遵守课堂秩序,认真听讲,及时完成作业,学习成绩较好,在清流监狱新犯入监教育《认罪服法与悔罪》考试得75分;积极履行教学岗位职责,服从管理,表现较好,现从事教学工种。
“政事儿”注意到,在减刑建议书中,清流监狱还写明了骆国清的考核积分和财产情况。
考核积分:2015年1月至2017年5月获得考核积分2569分;折算表扬考核积分:2015年1月至2017年5月获得考核积分2569分,获得表扬4次;处遇级别B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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