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照相违法!昆明一游客抓红嘴鸥留影被罚625元
游客在昆明草海大堤游玩时,在给红嘴鸥投喂鸥粮时,用手抓住一只红嘴鸥进行拍照,被罚625元(海鸥保护价值1倍)
11月16日上午,一名浙江游客在云南昆明草海大堤游玩时,在给红嘴鸥投喂鸥粮时,用手抓住一只红嘴鸥进行拍照。随后,这一游客的行为被正在大堤巡逻的安保人员拍照制止,并报警。
昆明市森林公安局海口林区分局到达现场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二十条和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当事人徐某某的行为被列为非法猎捕非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
经调查取证,违法当事人徐某某对其违法事实供认不讳。随后,森林公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的相关规定,对这一游客的行为作出罚款625元(海鸥保护价值1倍)的处罚决定。
图/央视新闻
昆明市森林公安局郑重提示:
昆明全市辖区均属禁猎区,全市范围内严禁猎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保护的各类野生动物。海鸥属国家保护的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实施抓鸥取乐、抓鸥拍照、抓鸥饲养、抓鸥食用等非法猎捕海鸥的行为均属违法行为。
违法嫌疑人一旦实施非法猎捕行为,必将受到罚款、没收作案工具、没收猎获物等行政处罚;情节严重的,将会面临刑事处罚。
在此,昆明市森林公安局也呼吁广大市民和游客:文明观鸥,守法观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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