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旭:服务美好生活需要 ? 强化检察职能作用
来源:检察日报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 王旭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 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 这个带有根本性的新时代形势判断和战略分析是全面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的现实基础。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战略举措中,检察机关作为我国宪法明确规定的法律监督机关,应该在遵循司法规律的根本要求下,深刻把握这个形势判断的丰富内涵,做好新时代法律监督工作,认清矛盾、开展实践,更加积极有为,充分发挥自身职能作用,有的放矢地为克服社会主要矛盾提供法治保障。
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转化的表现是非常丰富的。
第一,它意味着旧有主要矛盾的基本克服。我国不久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这意味着生产力水平和文化生活质量得到极大提高,物质文明重大进步。
第二,它意味着人民群众的价值期待日益丰富。一方面对物质生活的期待不再是主要目标,另一方面有更多的新价值成为人民群众的追求。这其中,尤其是对社会公平正义的期待,对良好生活环境的期待和对公共服务、给付更加均等化的期待更加明显。我国社会将日益进入一个由对交换正义(市场建设)期待到对分配正义(国家建设和社会建设)期待的新时期,规则意识、平等获得感和更有尊严的生活将成为这样一个转变的重要追求。
第三,它意味着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也是全面的,不仅仅是生产力发展、全面小康和人口脱贫这些物质文明需要进一步提高发展的质量,成为包容性、内涵式和注重质量与可持续的发展,更意味着国家的制度供给能力、正义维护能力、价值塑造能力等软实力需要更加提高质量,实现可持续发展。
面对主要矛盾体现的这些具体方面,检察机关需要更加注重自身职能作用发挥,更好地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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