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厂检验报告未按最新标准 山东一肉制品企业被要求整改
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北京11月20日讯 记者从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获悉,2017年9月19日,食品药品监管总局组织相关监管人员与专家组成飞行检查组,对临沂江泉肉制品有限公司企业资质、生产场所及设备设施、原辅料采购查验管理、生产过程控制等11个方面情况进行了飞行检查。经查,该公司在生产环境条件、生产过程控制等方面存在七项问题。
具体问题为:生产场所入口更衣室内混放私人物品;更衣室旁边的卫生间有异味;部分洗手设施锈蚀、损坏;供集团内部酒店餐饮使用的酱卤肉制品(猪蹄)的凉制、冷却车间与其他产品蒸煮、烟熏车间存在人流、物流交叉;生产车间小料间里存放有半成品的不锈钢桶盖不易于清洗;抽查2017年9月10日和2017年9月14日出厂检验报告,大肠菌群检验依据为GB 4789.3—2010,未按最新标准GB4789.3—2016执行;菌落总数检验依据为GB 4789.2—2010,未按最新标准GB 4789.2—2016执行;原辅料库中食品与食品添加剂、成品库中各类产品未有明确的区域分离标识。
针对此次飞行检查发现的问题,该公司未提出异议。食药监总局要求,该公司要积极配合监管人员的调查处置,针对查出的问题进行彻底整改。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于2017年11月17日将该公司整改及查处情况报告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并适时向社会公开。
(责任编辑:吴晓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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