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药监总局飞检:厦门一肉类加工厂存在十项问题
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北京11月20日讯 记者从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获悉,2017年9月12日,食品药品监管总局组织相关监管人员与专家组成飞行检查组,对厦门夏商黄金香食品有限公司海沧肉类联合加工厂企业资质、生产场所及设备设施、原辅料采购查验管理、生产过程控制等11个方面情况进行了飞行检查。经查,该公司在生产环境条件、生产过程控制等方面存在十项问题。
具体问题为:包材库包装材料有粉尘沉积;内包装车间排水槽表面粗糙,车间内空气冷却器冷凝水排水不畅;车间顶棚、墙壁等部位多处墙皮脱落;内包装机生锈,表面漆脱落;内包装间有二氯异氰尿酸钠消毒剂,存在交叉污染风险;车间多处顶部电缆线槽生锈,消防水管表面漆脱落;未净化过滤内包装车间的空调进风;原味手撕肉条(生产批号201708128)、肉条(生产批号201708129、201708130、201708131)、海苔肉松(生产批号201708132)菌落总数、大肠菌群出厂检验原始记录未经审核签字;食品添加剂红曲红(生产日期2017年5月5日)进货查验记录中显示产品生产日期为2017年6月7日,与实际采购产品生产日期不匹配;该企业生产的香酥肉松、海苔肉松、油酥肉松、手撕猪肉条(原味)、手撕猪肉条(辣味)等产品标签标识配料为:“猪肉、鸡肉......”,查该企业《生产关键工序记录》中配料显示,上述产品猪肉与鸡肉配比为1:9。
针对此次飞行检查发现的问题,该公司未提出异议。食药监总局要求,该公司要积极配合监管人员的调查处置,针对查出的问题进行彻底整改。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于2017年11月17日将该公司整改及查处情况报告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并适时向社会公开。
(责任编辑:吴晓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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