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破“刚性兑付”魔咒,是金融市场化的必需
让风险与收益匹配,避免国家信用被滥用于所有刚性兑付中,完善投资人教育、消除多层嵌套,杜绝“监管套利”,这次的“大资管新规”正是在对症下药。
近日,“一行三会”及外管局发布了“大资管新规”——《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其适用对象囊括了银、证、保、信、基等各类金融机构及其子公司,以期对这些机构的资产管理业务统一监管。这是一次金融界的大动作。
自中国金融市场化改革以来,各行业监管部门一定程度上都放松了对其监管的机构的严格约束,于是,金融子行业通过资管子公司、销售理财等形式进行业务创新;而且,金融分业监管的格局,也催生了一些“监管套利”的现象:比如,银行监管部门一旦严格监管,业务机会就会流向保险、证券等子行业,这抑制了监管机构单独严格监管的动力。
这些都使得资管业务发展迅速,很多金融子行业的资管规模都在十万亿元左右,而要知道,去年中国的GDP也不过是74.4万亿元。
资管产品规模是如此之大,风险隐患也不小。
因为资管产品的收益率远高于银行存款,但风险几乎等同于存款,形成了事实上的刚性兑付,预示着系统性风险在上升。因此,决策层于去年下半年开始全面整顿金融业,这是大资管新规出台的背景。
为何会有刚性兑付?这是现有资管产品设计所致,例如所谓“通道业务”,资管公司没有客户和投资者、只有牌照,其他机构借其牌照从事资管业务,支付“通道费”。这一过程中,各方总会不自觉地模糊这些产品的风险承担主体,让牌照本身承担了与其“通道费”不相称的义务,本质是在透支国家信用。
当前资管行业普遍存在的多层嵌套、资金池、滚动发行等,也让投资与资产无法一一对应,中介业务变身资产负债业务,但其资本金又远远不足以覆盖风险。
这次的“大资管新规”对上述模糊、违规之处做了明确的界定,如不得在承诺和行为上保本保收益,消除多层嵌套和通道,牌照不得提供规避投资范围、杠杆约束等监管要求的服务。同时,还提高风险资本准备、资本金等方面的要求,提高资管业务的抗风险能力。
我们也要看到,刚性兑付的另一背景是投资者的预期,多年以来投资者习惯了资管产品的刚性兑付,如今要实行禁止刚性兑付,在产品违约时,他们能否承受投资失败的风险?这次的“大资管新规”中对资管产品的合格投资者做了界定,较上个版本有明显的提高,一定程度上排除了无法承受投资风险的人群。
但适当的投资者教育仍然是必要的,这不仅需要更多的案例教育和风险提示,还需要打破所有投资者对刚性兑付的预期,我们才能迎来谨慎投资、自负盈亏的资管行业。
让风险与收益匹配,避免国家信用被滥用于所有刚性兑付中,完善投资人教育、消除多层嵌套,杜绝“监管套利”,这次的“大资管新规”正是在对症下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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