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彻底铲除非法生产“瘦肉精”企业和黑窝点
原标题:我市开展“瘦肉精”整治百日行动,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和使用“瘦肉精”违法犯罪行为
彻底铲除非法生产“瘦肉精”企业和黑窝点
大庆网讯(大庆日报记者 肖瑶)10月26日,记者从市畜牧兽医局获悉,为切实加强我市“瘦肉精”监督管理,保证市民“舌尖上的安全”,从即日起在全市集中开展“瘦肉精”整治百日行动。
整治活动中,我市各级畜牧兽医部门将以生猪、肉牛、肉羊为重点,深入开展“瘦肉精”专项整治,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和使用“瘦肉精”违法犯罪行为,完善法规制度,健全协调机制,强化全程监管,促进我市畜牧业健康发展,努力保障动物源性食品。
各县区要加强对兽药和饲料生产企业的监督检查,定期对企业厂房、车间开展全面排查,力争做到不留死角,彻底铲除非法生产“瘦肉精”的企业和黑窝点。要加强对兽药和饲料经营门店的监管,严厉打击非法经销“瘦肉精”等违禁品行为,重点加强非法贮藏、使用、销售“瘦肉精”的违法行为打击,严禁规模养殖场户自行在饲料或动物饮用水中添加“瘦肉精”等违法饲料添加剂,一经发现立即移送公安部门,对非法生产经营“瘦肉精”的犯罪行为坚决予以打击。
各县区要强化对养殖场(户)的监督检查,督促养殖场(户)完善养殖档案,如实记录商品饲料、兽药等投入品的来源,并保留相关凭证,建立活畜出栏无“瘦肉精”承诺制度。加强对养殖场(户)技术指导与服务,强化养殖环节“瘦肉精”的快速检测,严厉打击自配料中添加“瘦肉精”等养殖环节非法使用“瘦肉精”的违法行为。
各县区要会同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加强对收购贩运企业(经纪人)的监督管理,督促建立证明材料查验制度和收购贩运信息记录制度,对销售和运输过程中的活畜加强监督检查,发现含“瘦肉精”的,要监督收购贩运企业(经纪人)实施无害化处理,并依法处理。要严格要求货主主动申报产地检疫,检疫员必须依申请到场到户,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出具《动物检疫合格证明》。要强化对动物检疫合格证明的管理,坚决打击倒卖、伪造检疫证明和检疫标志的违法行为。
各县区要加强对定点屠宰行业监督管理,督促屠宰企业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加强屠宰检疫监管,严格执行驻场检疫制度,严格落实畜禽进厂屠宰检查登记制度、肉品品质检验制度、病害畜禽及病害畜禽产品无害化处理制度、畜禽产品质量可追溯制度、屠宰信息报送制度及问题产品召回制度。督促屠宰企业落实“瘦肉精”自检制度,严格检查屠宰企业有关“瘦肉精”检测合格记录凭证,对“瘦肉精”抽检不合格的牲畜,监督企业实施无害化处理,确保屠宰环节动物产品质量安全。严厉打击屠宰企业收购宰杀含“瘦肉精”牲畜的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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