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华大学贪腐窝案宣判,两局级贪蠹被判15年以上有期徒刑
综合考虑3名被告人到案后能如实供述,积极退赔赃款和华东平所犯贪污罪、隐瞒境外存款罪具有自首情节等情节,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11月22日14时,上海一中法院公开宣判东华大学贪腐窝案。
东华大学原副校长江建明犯受贿罪、贪污罪、挪用公款罪,被法院合并判处有期徒刑二十年,罚金人民币200万元。
虹口区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华东平犯受贿罪、贪污罪、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罪、隐瞒境外存款罪,被法院合并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罚金人民币160万元。
上海东华大学科技园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华科技园公司)原总经理刘更犯受贿罪、贪污罪、挪用公款罪、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罪,被法院合并判处有期徒刑十八年,罚金人民币210万元。
群腐窝案数额惊人
上海一中法院经审理查明:
2002年11月至2014年间,被告人江建明、华东平、刘更共同利用各自在东华科技园公司、上海虹桥东华纺织服饰科技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虹桥东华公司)的职务便利,为他人承接工程项目提供帮助,共同收受贿赂人民币1220万元,后用于共同投资获取非法收益2900余万元;华东平还单独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租借商业用房和承接工程项目提供帮助,后收受贿赂共计350万元。
2004年12月至2012年12月间,被告人江建明、华东平、刘更共同利用各自在东华科技园公司、虹桥东华公司的职务便利,采取签订虚假合同的手法共同侵吞公款715万余元。江建明、刘更还结伙利用各自在东华科技园公司的职务便利,采用隐瞒获赠干股、帐外投资等方法共同侵吞东华科技园公司公款775万余元;还伙同孙晓明(另案处理)采取虚构建设工程合同的手法共同侵吞东华科技园区发展专项基金184万余元。
相关阅读
- 03-12营口沿海银行助力企业复工复产 打赢
- 03-12企业医院白皮书V1.0 ——ISTPOS白皮
- 03-12BBG纸尿裤助力一线安心战疫,为“医二
- 03-12长沙市侨联致海外侨胞的一封信
- 03-122020中国(吉林)安全与应急产业博览会
- 03-12中国经济传媒协会联系企业向抗疫一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