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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个试验区 改革正发力

发布时间:2017-11-23 06:35:06 来源:《用户协议》 责任编辑:admin 阅读量:
制图:郭祥 2015年5月,中央深改组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在部分区域系统推进全面创新改革试验的总体方案》。京津冀、上海、广东、安徽、四川、武汉、西安、沈阳等8个区域被确定为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区。改革试验区力争通过3年努力,基本构建推进全

制图:郭祥

  2015年5月,中央深改组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在部分区域系统推进全面创新改革试验的总体方案》。京津冀、上海、广东、安徽、四川、武汉、西安、沈阳等8个区域被确定为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区。改革试验区力争通过3年努力,基本构建推进全面创新改革的长效机制,每年向全国范围复制推广一批改革举措和重大政策。

  目前,国务院授权的169项改革举措已经全部启动。各试验区域大胆闯、自主改,已经在某些改革任务推进上取得了重要突破,其中首批13项改革举措已在全国或8个改革试验区域内推广。

  十九大报告指出,加快建设创新型国家。如何紧扣创新驱动发展目标,破除体制机制障碍?如何开展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改革的先行先试?如何统筹推进科技、商业等模式创新,推进军民融合创新?京粤川等试点地区正在积极探索。

  核心团队获百万元股权激励

  去年7月,北京市劳保所以其持有的“博物馆安全监测与应急指挥专有技术”知识产权,入股成立北京北劳科安全科技公司。“其中,无形资产评估作价有500万元,70%奖励给我们这个10人核心团队,算一算,这可是350万元的股权。”项目带头人姚晓晖介绍,其余的30%归劳保所所有。待公司发展壮大后,科研人员每年可以享受分红,积极性空前高涨。公司成立一年来,营业收入已经超过了3000万元。

  科技成果转化所获收益可按70%及以上的比例,划归科技成果完成人所有,这正是近年来北京推进科技成果转化收益分配改革的成果。改革前,只有30%的收益归核心研发人员所有,现在,分配比例提高到70%以上,且单位可以对科技成果进行自主处置,不需要再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

  截至2016年底,北京市共有105项国有企业、高校和科研机构的激励试点方案获得批复,405名科研和管理人员获得股权,激励总额约2.25亿元,平均激励金额55.6万元。如今,有的先行先试政策已向全国推广,为推进科技成果使用、处置和收益管理改革打下了良好的基础。越来越多的姚晓晖们享受到政策的红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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