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访谈网 中国经济报刊协会
滚动新闻
0

市民给警车贴违章通知单:请 30 日内给一个完美解释

发布时间:2017-11-23 12:30:17 来源:《用户协议》 责任编辑:admin 阅读量:
“请于三十日内给渭南车主一个完美的解释” 朋友圈广泛传播的警车违停的多幅照片显示,车牌号为陕 E1873 警的制式警车停在非机动车道边,但所停位置并不是停车位。 有市民以“渭南车主”名义,给这辆违法停车的警车开具了一张打印的“违章通知单”

“请于三十日内给渭南车主一个完美的解释”

  朋友圈广泛传播的警车违停的多幅照片显示,车牌号为陕 E1873 警的制式警车停在非机动车道边,但所停位置并不是停车位。

有市民以“渭南车主”名义,给这辆违法停车的警车开具了一张打印的“违章通知单”,内容为:

  交警同志,您驾驶的“陕 E1873 警”警车已违章停车,请于三十日之内能给渭南车主一个完美的解释。落款是“开单人:渭南车主”,时间为“ 2017.11.21 ”。

  据悉,这辆警车违法停车的地点位于渭南市区仓程路和东风大街十字附近的非机动车道附近;后挡风玻璃张贴的宣传语显示,该车属渭南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临渭大队。

  记者经多方打听了解,但遗憾的是未能联系到开具这张“通知单”的“渭南车主”。

  民警联系业务时违停

  交警临渭大队公开处理结果

这组照片引起交警临渭大队的重视,并立即着手调查。

  21 日下午 5 时许,交警临渭大队通过官方微博“渭南市交警临渭大队”,发布了《关于渭南车主反映“陕 E1873 警警车违停”的回复》。

  回复称,

  感谢“渭南车主”对渭南交通管理工作的关爱和关注。

  经该大队了解,由于近期雾霾天气严重,根据市政府关于防污治霾、保卫蓝天的工作要求,针对大货车闯禁令现象严重的情况,昨日上午,临渭大队三中队三名民警到渭南电视台联系相关业务,将车停在“仓程路与东风大街十字路口南侧”,违反了停车规定,针对这一现象,临渭大队已对涉事民警进行违停处罚,罚款 100 元,通报全大队,并在全大队开展警示教育。

  警方希望广大市民继续监督交警临渭大队的工作,共同维护渭南交通管理秩序。

  据了解,警车和民用车辆在管理上是一样的,乱停乱放等违法行为和社会车辆一样,应按照法规进行处罚。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三条规定,

  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执行紧急任务时,可以使用警报器、标志灯具;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不受行驶路线、行驶方向、行驶速度和信号灯的限制,其他车辆和行人应当让行。

  第五十六条规定,

  机动车应当在规定地点停放。禁止在人行道上停放机动车(施划的停车泊位除外),在道路上临时停车的,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

  近日,一辆警车在渭南街头违法停车,有市民拍照并开具了一张打印的“违章通知单”(“违章”应为“违法”,下同),照片在朋友圈引起热议。

声明:凡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访谈网”的所有作品,均为Fangtan.org.cn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访谈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中国访谈网 中国经济报刊协会

About us 关于我们 权利声明 商务合作 广告服务 人才招聘 联系我们 友情链接

Fangtan.org.cn所刊载内容之知识产权未经许可,禁止进行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等任何使用。

《企业界》杂志人物专刊联合主办  Copyright 中国访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复制必究

中国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12377 举报邮箱:fangtan@fangtan.org.cn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