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政府向人大报告环保完成情况:预计全面完成国家考核要求,近期启动环保督察试点
2018年环境目标是:巩固全市河道基本消除黑臭成果, 完成国家《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2018年度考核目标; AQI、 PM2.5浓度在2017年水平上进一步改善。
今天上午,上海市十四届人大第四十一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副秘书长黄融所作的关于本市2017年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
黄融表示,预计全年能够全面完成国家考核要求和本届市政府工作报告明确的各项环境保护目标任务。
数据显示,本市生态环境质量进一步改善。2017年1-10月, 本市细颗粒物(PM2.5) 平均浓度为37微克/立方米, 较2016年同期下降14.0%。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 优良天数为233天, 其中优49天、良184天, 优良率为76.6% , 同比上升0.2个百分点。1-9月,主要河流断面水环境功能区达标率为56.0% , 同比上升16.6个百分点。劣Ⅴ类断面占22.8% ,同比下降15.0个百分点。
环保约谈近600人次,持续加大环境监管力度
“我们以落实责任为核心, 有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黄融表示,不折不扣落实好中央环保督察整改。这是今年环保工作的重中之重。针对每项整改任务, 明确具体方案和时间节点要求, 加强督查督促和闭环管理, 确保条条有整改、件件有着落。针对中央环保督察整改涉及量大面广、纷繁复杂的情况,坚持高标准、严要求, 依法依规、合理分类, 坚决不搞“一刀切”, 得到广大群众的支持和认可,整改工作有力有序。
至10月底, 已按计划完成黄浦江上游浮吊船、危化品仓储企业、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涉重金属企业污染等36项具体整改任务; 计划2017年底及以后完成的, 涉及水环境质量改善以及污水、垃圾、污泥等治理工程等10项整改任务, 均按节点要求取得阶段性进展。
加快完善“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 制度体系。贯彻国家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要求, 研究制定本市评价考核办法。优化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绩效考核的环境质量指标, 将水环境质量恶化等纳入环境底线指标。制定《上海市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试点实施意见》,启动区、镇离任审计试点。参照中央环保督察模式, 出台《上海市环境保护督察实施方案(试行) 》, 近期启动环保督察试点工作。出台实施《上海市环境保护约谈规定(试行)》,开展约谈近600人次。全市生态文明建设从定责到考责、再到问责的制度体系基本形成, 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进一步强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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