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建人民调解员微信群,运用互联网、广播、电视、手机等现代科技和通讯手段调解纠纷
北京市司法局日前印发《北京市司法局关于推进人民调解工作改革的意见》的通知。要求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创新在线纠纷解决方式。组建骨干人民调解员微信群,开展在线调解、视频调解。这是北京青年报记者在11月23日上午召开的北京市人民调解工作先进表彰暨改革部署大会上获得的信息。
北京市司法局副局长马燕在会上就本市深化人民调解工作改革进行了部署。要求创新在线纠纷解决方式。以全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为契机,将人民调解纳入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平台,方便群众在线查询、预约人民调解。主动顺应互联网+时代趋势,发挥首都互联网发达、普及程度高的优势,以乡镇(街道)为单位组建骨干人民调解员微信群,开展在线调解、视频调解,广泛运用互联网、广播、电视、手机等现代科技和通讯手段开展调解,提高工作实效。同时,建立人民调解员及调解组织的退出机制。人民调解员调离岗位的,视为自动退出人民调解员队伍。对于人民调解员违法违纪情节严重的,由推选或者聘任单位予以罢免或者解聘;对因身体原因不能正常履职或自愿申请退出的人民调解员,司法行政机关及时督促聘任单位解聘;对于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不能正常开展调解工作并报送统计数据的,司法行政机关可以建议设立单位解散调解组织。
马燕副局长说,要打造全覆盖、广辐射的人民调解组织网络体系。构建区、街道(乡镇)、村(居)三级人民调解工作构架。村居人民调解组织要依法设立,乡镇(街道)依法成立人民调解组织要达到100%,流动人口聚集、京津冀接壤、大型商贸市场聚集等地区,至少培育1个具有社会影响的个人名义命名的调解室。探索建立调解跨区域、在本区具有重大影响矛盾纠纷的区级人民调组织。大力拓宽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覆盖领域。率先在市级枢纽型社会组织中推动设立人民调解组织,鼓励其他在行业内具有广泛影响、会员数量庞大的社会团体设立人民调解组织,在矛盾纠纷易发多发领域积极推进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全力推进各级各类人民调解组织与法院对接。在各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全部设立诉前人民调解组织,逐步推动行业性、专业性行人民调解组织承接法院委派调解、委托调解,加强诉前人民调解员队伍的管理考核,提高诉调对接成效。拓展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衔接联动领域。积极推动公安110与人民调解组织互联互通,推动形成“有警情找110 有矛盾找人民调解”的工作格局。加强与行政部门的联系交流,进一步完善交通事故调解、劳动争议调解与人民调解的联动机制。(北青报记者刘晓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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