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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日报评虐童事件再现:"幼有所育"底线不容击穿

发布时间:2017-11-23 18:10:30 来源:人民日报 责任编辑:admin 阅读量:
(原标题:人民日报:虐童事件再现,“幼有所育”的底线不容击穿)  孩子们的身心伤害、事件引发的负面舆情,哪怕是百分之一千分之一的几率,都不仅需要引起足够的重视,更应该在源头上予以整改。  遭遇老师扎针、喂不明白色药片……这两天,北京红黄蓝幼

  (原标题:人民日报:虐童事件再现,“幼有所育”的底线不容击穿)

  孩子们的身心伤害、事件引发的负面舆情,哪怕是百分之一千分之一的几率,都不仅需要引起足够的重视,更应该在源头上予以整改。

人民日报评虐童事件再现:幼有所育底线不容击穿

  遭遇老师扎针、喂不明白色药片……这两天,北京红黄蓝幼儿园再现疑似“虐童事件”,目前孩子的描述、部分曝光照片、家长的控诉不断刷屏,目前,朝阳区教委和警方都已经介入调查。在社会舆论高度关注的强光灯下,此事因何发生?有多少孩子受到伤害?孩子们受到何种程度的伤害?种种问题,相信很快就会有权威而清晰的答案,相关人员必然会被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应该说,绝大多数托幼机构、幼儿园,都有着规范、科学的管理,能够让孩子健康成长、家长放心托付。不过,从上海携程亲子园教师喂孩子吃芥末,到广西合浦县廉州镇小红帽幼儿园、玉林市玉州区旺卢村小天鹅腾飞幼儿园,再到北京金色摇篮幼儿园、红黄蓝幼儿园,近期的这些事件,虽然都属极端个案,但都击中了孩子这根家长绷得最紧的神经。孩子们的身心伤害、事件引发的负面舆情,哪怕是百分之一千分之一的几率,都不仅需要引起足够的重视,更应该在源头上予以整改。

  要让法律有“牙齿”。对待孩子,任何施害行为都是不道德的,更涉嫌触犯刑法。从未成年人保护法到刑法修正案(九)扩大虐待主体范围,我国在立法上并不缺位。可是,再完备的法律,如果量刑不够、惩治无据、执法不严,也难以达到立法初衷。从这个意义上说,必须通过梳理和总结案例,在举证查证、快速反馈等方面探讨可行性措施并广而告之,拿出更权威的法律解释、更有效的执法示范。保护儿童的法律,只有真正“带有牙齿”并严惩不法行为,才能让定罪和处罚更具针对性、更有威慑力。

  要让课堂有“阳光”。虐童事件舆情短期集中爆发,当务之急应该组织起来,让防虐待、防性侵等儿童课程进入托幼机构,给孩子、家长、老师都上一课,讲清楚如何对虐待性侵说不,如何发现和处理问题,以及触碰红线的严重后果。此外,也应加强投入,通过技防监控,确保监控探头全覆盖,实现园内无死角。据悉,北京市已经有所行动,正在迅速排查相关隐患。办学进入正轨、安全没有死角,才能还孩子们一片晴朗的天空,这既需要顶层设计,又离不开全社会的智慧众筹、行动众筹。

  要让监管有“力量”。与发达国家的经验相比,我国托幼、学前教育无论办学还是监管都有不少“短板”。因为需求与供给矛盾突出,民办幼儿园和民办培训机构的数量迅猛增长,算商业机构还是教育机构,并不清晰。本来相对民办中小学来讲,“非法”开办的门槛就不高,同时既可以在教委注册,也可以在工商局注册,不仅存在多头管理的情况,而且存在几个公务员要管几百所公办幼儿园和几百幼托机构的现实。办学与管理、监管与保障之间的巨大缝隙,不能光靠给管理者打棒子压担子,还应该加力量派人手,提高治理水平,从根源上解决问题。

人民日报评虐童事件再现:幼有所育底线不容击穿

  要让幼师有“素质”。这些虐童事件无不表明,幼师若是素质差,幼儿就会遭殃。提高幼师素质、抬升准入门槛、完善幼师培养,是解决此类问题时不能绕开的一环。严惩虐童幼师,与关心幼师待遇和培养,是一个硬币的两面。从问题出发,针对“幼师真穷、幼教真苦、托幼真难”的现实情况,有必要设定幼师收入补偿制度,有必要弥补幼师心理落差以增强职业认同感,有必要通过职称评定等方式将幼师纳入统一管理,有必要对幼师上岗进行资格审查、定期考核、不定期淘汰……或许,这样才能让真正爱孩子的人从事培育“祖国花朵”的工作,才能让孩子在健康温馨的学前教育中免受无谓的伤害、形成完整的人格。

  十九大报告明确宣示:要在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上不断取得新进展。“许多需要的东西我们可以等待/但是孩子们不能等”,孩子们是属于未来、属于明天的,但保护孩子需要从今天开始,吹散虐童阴影,守住“幼有所育”的底线,才能让“全体人民共建共享发展”的温暖目标得以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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