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访谈网 中国经济报刊协会
滚动新闻
0

潘集区法院获第五届“全国文明单位”称号

发布时间:2017-11-23 20:57:38 来源:淮南发布 责任编辑:admin 阅读量:
潘集区法院获第五届“全国文明单位”称号 在11月17日举行的全国精神文明建设表彰大会上,潘集区人民法院荣获第五届全国文明单位称号。 全国法院系统64家单位和3名个人分别荣获第五届全国文明单位、第四届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先进单位、第六

潘集区法院获第五届“全国文明单位”称号

  在11月17日举行的全国精神文明建设表彰大会上,潘集区人民法院荣获第五届全国文明单位称号。

  全国法院系统64家单位和3名个人分别荣获第五届全国文明单位、第四届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先进单位、第六届全国道德模范提名等奖项。潘集区法院是淮南法院系统唯一荣获此项荣誉的单位。

  近年来,潘集区人民法院紧紧围绕“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以“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司法正义”为目标。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把精神文明建设与审判执行工作有机结合,把精神文明建设贯穿于队伍的思想政治建设、反腐倡廉建设、法院文化建设等各项工作当中,努力提高法官职业素养和文明素质,做到了精神文明建设与审判工作相互促进、同步发展,塑造了公正、勤廉、尚法、爱民的法院新形象。

  潘集区法院先后荣获全国优秀法院、安徽省第三批学习型党组织示范点、安徽省文明单位、全省优秀法院、全省法院立案信访窗口建设先进集体、省级“无执行积案”先进法院等荣誉称号。据悉,此次全国文明单位的评选是按照逐级推荐、层层审核、征求意见、媒体公示等评选程序,旨在推出一批精神文明建设成效突出、职工素质较高、业务工作一流、社会形象良好、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的单位。

  (记者 柏松 通讯员 余占胜 岳园)

声明:凡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访谈网”的所有作品,均为Fangtan.org.cn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访谈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中国访谈网 中国经济报刊协会

About us 关于我们 权利声明 商务合作 广告服务 人才招聘 联系我们 友情链接

Fangtan.org.cn所刊载内容之知识产权未经许可,禁止进行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等任何使用。

《企业界》杂志人物专刊联合主办  Copyright 中国访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复制必究

中国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12377 举报邮箱:fangtan@fangtan.org.cn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