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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水资源管理新规通过!明年1月1日起施行

发布时间:2017-11-23 22:19:41 来源:文汇报 责任编辑:admin 阅读量:
原标题:上海水资源管理新规通过!明年1月1日起施行 河长制管理长效化?社会节水如何实现?供水安全如何提升?信息手段如何加强?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一次会议今日表决通过《上海市水资源管理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规定》),2018年1月1日起

  原标题:上海水资源管理新规通过!明年1月1日起施行

  河长制管理长效化?社会节水如何实现?供水安全如何提升?信息手段如何加强?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一次会议今日表决通过《上海市水资源管理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规定》),2018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规定》为本市进一步加强水资源管理,提升水环境质量,推进上海生态文明建设和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重要的法律保障。

  完善“河长制”管理长效机制

  河长制是当前推进水环境治理的一项重要制度,上海已在全国率先完成建立市、区、街道(乡镇)三级河长体系,基本实现了工作目标全覆盖。

  《规定》明确:本市实行河长制,建立市、区、街道(乡镇)三级河长体系,设立相应的总河长、河长,分级分段组织领导本行政区域内的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河湖水面率控制、河湖水域岸线管理保护、水资源保护和水生态修复等工作。

  根据《规定》,河长名单应当通过河长公示牌和相关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布。河长公示牌应当在河道显著位置竖立,标明河长姓名、职责、河道概况、管理保护目标、监督方式等内容,接受社会监督。河长相关信息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予以更新。

  《规定》河长的职责分别是啥?各级总河长负责辖区内推行河长制的组织领导、决策部署、考核监督,解决河长制推行过程中的重大问题。各级河长主要负责组织领导相应河道的管理保护和综合整治工作,督导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和下一级河长履行职责,并对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问责。

  区人民政府根据需要,可以设立村(居)河长,主要负责河道巡查、违法行为劝阻以及按照规定报告情况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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