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访谈网 中国经济报刊协会
滚动新闻
0

自治区工商局提醒企业及时换照 不换照将自动失效

发布时间:2017-11-24 06:34:35 来源:新疆网 责任编辑:admin 阅读量:
原标题:自治区工商局提醒企业及时换照 不换照将自动失效 新疆网讯(记者王璇)有营业执照的企业、农民合作社、个体工商户注意了,今年12月31日前如未按照相关规定更换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2018年1月1日起,你的执照将自动失效,

  原标题:自治区工商局提醒企业及时换照 不换照将自动失效

  新疆网讯(记者王璇)有营业执照的企业、农民合作社、个体工商户注意了,今年12月31日前如未按照相关规定更换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2018年1月1日起,你的执照将自动失效,且不能补换,只能重新申领。

  昨日(11月23日),记者从自治区工商局官网获悉,自治区工商局下发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工商局关于市场主体换发营业执照的通告》,凡2015年10月1日前在全疆各级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登记注册的企业,应当换发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2015年10月1日后设立或进行过变更登记的企业和已换发加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的企业无需换发。

  另外,2016年12月1日前成立的且目前未注销、吊销或撤销的个体工商户,也须在12月31日前到所属工商部门加载与之注册号一一对应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自治区工商局企业注册登记处处长陈鑫介绍,需要换发营业执照的市场主体,可登录自治区工商局官网查询或到机关窗口咨询,按照要求填写《换发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申请书》,携带相关资料到登记机关办理换发营业执照手续。

  全疆各级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会根据实际情况或将开设绿色通道,督促并帮助换发企业按时换照。

  据悉,截至今年8月底,新疆市场主体总数已达141.02万户,其中企业30.6万户、个体工商户106.56万户、农民专业合作社3.86万户,同比分别增长14%、10%、10%;私营个体从业人员416.5万人,同比增长13%。

声明:凡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访谈网”的所有作品,均为Fangtan.org.cn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访谈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中国访谈网 中国经济报刊协会

About us 关于我们 权利声明 商务合作 广告服务 人才招聘 联系我们 友情链接

Fangtan.org.cn所刊载内容之知识产权未经许可,禁止进行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等任何使用。

《企业界》杂志人物专刊联合主办  Copyright 中国访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复制必究

中国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12377 举报邮箱:fangtan@fangtan.org.cn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