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阳】中国古代是怎么养老的?别以为责任都推给家庭
近年来,随着出生的孩子越来越少,待赡养的老人越来越多,更多的学校被闲置、关闭,改建成养老院。老龄化社会已经比意料中更快的速度来临。学者的研究发现,发达国家进入老龄化社会用了近百年的时间,而中国只用20年便迎来老龄化,并且社会老龄化的速度还在加快。
一个提前到来的老龄化社会,对国家、社会与个人都将带来前所未有的严重挑战。单说养老一项,便足以让人头大。从发达国家的经验来看,肯定有很多老人要搬入养老院,“夕阳”产业(针对老年人的医疗业、养老院、墓地销售等)必成方兴未艾的“朝阳产业”。长远地看,社会化养老应该也是大势所趋,然而,请相信,这个社会化养老的前景距离目前还很遥远,且不说中国现有的养老院规模跟庞大的老年人口相比无异于杯水车薪,从中国人的文化心理来说,老人家也更容易接受传统的家庭养老模式而不是社会化养老模式。
现在,我们需要克服一种成见:社会化养老一定比家庭养老更优越、更先进吗?发达国家的养老制度当然值得借鉴,但传统的养老经验也许对我们更有启发性。
家庭养老的制度激励
说起传统的养老模式,许多人立即会猜到我要说的是家庭养老。没错,中国传统的养老模式一直都是以家庭养老为主体。但家庭养老并不是说国家规定了公民赡养老人的义务就行了,撒手不管了。国家还需要建立制度性的激励,历代政府为支持家庭养老,都实行“侍丁”与“权留养亲”两项制度。
“侍丁”制度最早可以追溯到《礼记》的记载,“八十者一子不从政,九十者其家不从政”,是指政府对有老人需要赡养的家庭,减免其税收与徭役。西汉时,平民家有九十岁老人,可免除一人的徭役;有八十岁的老人,减免两口人的人头税。唐朝时,男子七十五以上、妇人七十以上,可免除其家庭成员的徭役一名。宋朝时,有八十岁老人的家庭,可免纳家庭成员的“身丁钱”,并免除其中一名男丁的服役义务。明清也一样,如《清律例》规定,“军、民年七十以上者,许一丁侍养,免其杂泛差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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