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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食药监抽检550批次食品 其中5批次不合格

发布时间:2017-11-24 16:25:01 来源: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 责任编辑:admin 阅读量:
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北京11月24日讯 记者从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获悉,福建局近期组织抽检19大类食品,共抽检550批次,其中合格545批次,不合格5批次。 不合格产品为:标示为福州宝丰食品有限公

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北京11月24日讯 记者从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获悉,福建局近期组织抽检19大类食品,共抽检550批次,其中合格545批次,不合格5批次。

不合格产品为:标示为福州宝丰食品有限公司2017年07月11日生产的乳酸笋丝片(非即食),二氧化硫不合格,初检机构为漳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综合技术服务中心,复检机构为厦门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标示为漳州超鹏食品有限公司2017年07月09日生产的香酥肉松,菌落总数不合格;标示为厦门宏旺味香食品有限公司2017年08月01日生产的儿童香酥肉松,菌落总数不合格。检验机构均为厦门泓益检测有限公司;标示为厦门芸德美泽食品有限公司2017年08月04日生产的原味花生(牛轧糖),大肠菌群不合格,检验机构为厦门泓益检测有限公司;标示为福建万得福食品有限公司2017年06月20日生产的冰绿豆饼,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合格,检验机构为福建赛福食品检测研究所有限公司。

据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记者了解,过氧化值主要反映食品中油脂是否氧化变质。过氧化值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产品用油已经变质,或者产品在储存过程中环境条件控制不当,导致油脂酸败;也可能是原料中的脂肪已经氧化,原料储存不当,未采取有效的抗氧化措施,使得终产品油脂氧化。

二氧化硫是国内外允许使用的一种食品添加剂,通常情况下该物质以焦亚硫酸钾、焦亚硫酸钠、亚硫酸钠、亚硫酸氢钠、低亚硫酸钠等亚硫酸盐的形式添加于食品中,或采用硫磺熏蒸的方式用于食品处理,发挥护色、防腐、漂白和抗氧化的作用。

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要求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对不合格食品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置,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督促生产经营者履行法定义务,防控食品安全风险。

(责任编辑:吴晓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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