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访谈网 中国经济报刊协会
滚动新闻
0

高江涛:试析陶寺遗址的“毁墓”现象

发布时间:2017-11-24 19:31:35 来源:中国考古网 责任编辑:admin 阅读量:
原标题:高江涛:试析陶寺遗址的“毁墓”现象 陶寺遗址自1978年发掘以来,取得了许多重大的成果。尤其中华文明探源工程启动与实施以来,陶寺遗址作为重要中心性城邑给予了重点的聚落布局考察,确定了中期大城址、宫殿区及宫城、仓储区、手工业作坊区、中

  原标题:高江涛:试析陶寺遗址的“毁墓”现象

  陶寺遗址自1978年发掘以来,取得了许多重大的成果。尤其中华文明探源工程启动与实施以来,陶寺遗址作为重要中心性城邑给予了重点的聚落布局考察,确定了中期大城址、宫殿区及宫城、仓储区、手工业作坊区、中期大型墓地及祭祀区内的观象台基址,一系列的新发现和新成果使得陶寺遗址作为都城的构成要素和特征逐渐显现出来。其中,陶寺文化早、中期墓地的发现十分重要,引人关注。墓地中有一种“毁墓”现象比较少见,这种毁墓现象主要是同一考古学文化中相对较晚阶段人对较早阶段的墓葬进行的有意捣毁破坏的行为现象,不同于动物扰坑、后世盗墓、墓葬叠压打破、迁葬等破坏现象。以往学者研究中对这一毁墓现象有所涉及,但比较缺乏全面深入的分析,本文拟从毁墓遗迹、毁谁的墓、谁毁墓、为何毁墓等方面作一探讨。

  一、陶寺毁墓现象

  在陶寺遗址范围内,存在着多处规模或大或小的墓葬区,其中面积较大的集中在两个区域:一个是位于城址东南部的面积4万多平方米的所谓的“早期墓地”,1978~1985年连续发掘,共发现墓葬1309座,以陶寺文化早期墓葬为主,还见有陶寺文化晚期以及时代难以断定的各类墓葬。另一处是位于中期大城东南部中期小城内的面积约1万平方米的所谓的“中期墓地”。2002年清理了其中的22座墓葬,2005年抢救性发掘了6座,年代上大体属于陶寺文化中期,或许有偏早偏晚的差别。

  据发掘报告,早期墓地的五座大墓均遭到毁墓(图一)。M3072明显被H3013捣毁,H3013平面近椭圆而不规则,口大底小,坑壁弧形下收,坑底近槽状直取墓底中部,且深及墓底以下10余厘米生土中(图二)。M3073明显被大型灰坑H3012损毁,H3012口大底小,坑壁斜下墓底中部10余厘米生土中,墓室中部被扰一空,情形同M3072相似(图三)。M3016受到5座灰坑的多次破坏(图四),其中H3011挖在墓室中部偏左,并疑似将墓主扰至坑底;H3006挖在墓室头端左角,并向右掏出一个偏洞,正扫荡墓室头端正中;H3014坑的下部穿透墓室中部右侧;至少此三座灰坑有意扰至墓底,破坏一空。M3015被H3005有意破坏,H3005平面不规整,扰动墓室中部及近头端。M3002被H3001毁坏,H3001为大型不规则灰坑,坑从右侧掘进M3002墓室,使墓的头端至中部右侧几乎荡平。

  M2067被H2007不规则灰坑打破,H2007完全包围了M2067,破坏墓圹,并深入墓室下部,似乎专为破坏此四柱式木棺所挖。扰坑中发现了从棺中拖出的墓主错位零乱的骨架。发掘者与体质人类学家推测认为是墓主被下葬后不久即在半腐状态下遭毁墓破棺,抛尸于此。

图一、陶寺早期墓地大墓被扰坑毁墓平面图

图二、H3013捣毁M3072剖面图

图三、H3012捣毁M3073剖面图

图四、M3016被几个扰坑毁墓的剖面图

  另外,M2079被H2008大扰坑破坏大部分,深度超过墓室,疑似专门针对M2079而来。

  陶寺文化中期墓地中,IIM22被扰坑IIH16打破。IIH16开口在4B层下,从M22北壁中段打破墓葬,直捣棺室,毁坏棺的上半部分。H16为大型不规则椭圆形坑,时代为陶寺文化晚期偏早阶段。另外,2005年抢救发掘6座墓中的M28、M32、M26、M31分别被H30、H31、H35、H34捣毁,葬具、人骨已几乎不存,墓主人的尸骨、棺木、随葬品被随处丢弃。详细的捣毁情况,囿于发表材料有限不得而知。

  以上毁墓现象有以下几个特点:1、捣毁墓葬的扰坑大多是大型坑,且平面形状多不规则,甚至多口大底小,坑壁、坑底等结构也不规整,显然不是一般生产以及生活设施。2、挖坑的目的性较强,坑多是直指墓室中部以及头端,且深至墓底甚至穿透,破坏性很强。3、扰坑中常常发现本属于墓葬的数量较多的随葬品,如H3013填土中发现属于M3072的陶灶1件、大口罐3件、残碎但可复原的陶豆1件,H3012填土中发现从M3073扰出的彩绘龙盘、折腹盆、折腹斝、小口高领折肩罐以及鳄鱼骨板、玉环等较多随葬品,H3005填土中扰进M3015随葬品30件之多,IIH16填土内从M22扰出的随葬品有玉钺、白玉管、天河石和绿松石等20件。可见,这种破坏部分的随葬品多见于扰坑中的捣墓行为显然不是以攫取随葬品为目标的“盗墓”。因此,我们认为这是人为有目的的毁墓行为。

  二、毁谁的墓

  那么这种毁墓的对象是谁或言是毁谁的墓呢?陶寺早期墓地发掘的1309座墓葬,发掘者全面排比发掘资料,依据墓葬规模、葬具有无以及随葬品多寡、种类、质地、纹饰诸方面,将其规格高低等级差别分为6大类。其中毁墓现象中的M3072、M3073、M3016、M3015、M3002五座均属于一类甲型大墓,即陶寺早期的五座大墓。五座大墓聚在一区,形成特定兆域,没有叠压打破关系,排列整齐有序,葬式与头向一致,可见穴位事先经过规划。

  IIM22是陶寺文化中期墓地目前发掘的28座墓葬中最高规格等级的墓葬。M22竖穴土坑墓,墓圹为圆角长方形,开口长5、宽3.65米,深约7米,是陶寺文化已发掘最大的墓葬,在中国新石器时代大墓中也处于前列。墓壁陡直,墓底平坦,墓室四周共发现11个壁龛,用于放置随葬品。墓圹填土中发现1具被腰斩的青年男子人牲骨架。棺为船形棺,由整木一次挖凿成形。M22随葬品丰富,出土彩绘陶器、玉石器、骨镞、漆木器、红彩草编物以及猪头、公猪下颌等72件(套)。

  关于M3015、M22类大型墓墓主身份,学者们已有所论述,多认为是“王”者。墓葬简报发表后不久,发掘者高炜等据随葬品尤其鼍鼓、特磬及彩绘蟠龙陶盘,结合有关文献分析认为,M3015类大墓墓主身份非同寻常,起码应是部落首领一类的人物,但同时又认为陶寺早期很可能已进入阶级社会,国家或国家雏形已经产生。随后,高先生撰文较明确地提出此类大墓墓主是具有“王”者地位的首领人物。王震中直接认为是阶级社会里早期国家的统治者,即国王。严文明也认同此种看法,认为墓主身份为最初的国王。中期大墓M22为近些年新发掘材料,撰文论述者较少。罗明通过分析M22随葬公猪下颌的意义,以小见大,认为其墓主人应是国王。可见,M3015、M22类大型墓墓主为王者,大家多有一致意见。

  M3015、M22类大型墓随葬品中带彩绘柄的玉钺、众多的石镞、骨镞等兵器类器物很可能是墓主拥有军事权的体现。而彩绘陶器、木器、鼍鼓、特磬等礼器器类很可能主要是用于祭祀,这又表明墓主也应拥有一定的神权。墓葬本身在该家族墓地中是规格最高的,反映墓主又拥有最高的族权。所以,此类墓墓主似乎同时拥有了军权、神权和族权。而此三种权利正是王权的三个来源和组成部分,此类墓墓主为国王应无疑问。

  M2067在墓葬等级中被归入四类墓葬,而非一类,但值得注意的是,其墓圹长3.28、宽1.86、残深1.6米,且有讲究的四柱式木棺,仅就规模而言属于典型的大型墓葬。此外,其年代属于陶寺文化晚期,年代不同于早期的五座大墓,晚期墓葬葬式及埋葬形式有所变化,无论规格大小多不见随葬品。无论如何,M2067也是一座陶寺文化晚期地位重要特殊墓葬。

  四座陶寺文化中期墓葬M28、M32、M26、M31虽然在面积上没有M22大,但其长一般3米以上,宽2米左右,规模却等同于陶寺文化早期大型墓葬,以致材料最初公布时称为大型墓,只是后来仅与M22比较而下改称为中型墓。

  此外,陶寺文化早期墓地中等级仅次于一类大墓的二类墓葬数量达30座,然而疑似有意毁墓的却仅仅只有1座即M2079,显然属于陶寺文化早期的中型墓应该不是毁墓的对象。小型墓中更是罕见有意毁墓现象。

  由上可见,陶寺遗址明显的毁墓对象均是当时身份地位崇高者,且以王者为最主要对象。毁墓者有意而为,目标明确,目的就是掘坟曝尸。

  三、毁墓者是谁

  那么毁墓者又是谁呢?由于捣毁墓葬的多是灰坑或扰坑,这类遗存背后的实施者显然是很难以具体断定的,只能知道有限的信息。捣毁陶寺文化早期大墓的H3013、H3012、H3011、H3006、H3005在年代上均属于陶寺文化晚期,捣毁M3002的H3001据报告不能确定属于陶寺文化的哪一期别,但根据前文该坑的形制结构以及毁墓的行为方式看,与H3012等上述灰坑相类,故年代很可能也属于陶寺文化晚期。

  那么更深入的看,具体属于陶寺文化晚期偏早与偏晚哪一阶段呢?H3013包含物见有绳纹肥袋足鬲Ⅰ型5式、高领折肩罐Ⅲ型5式等属于典型晚期二组(偏晚阶段)的陶器;H3012包含有绳纹肥袋足鬲Ⅰ型5式、方格纹双鋬鬲Ⅲ型4式、扁壶7式等典型晚期偏晚阶段陶器;H3005包含有高领折肩罐Ⅲ型5式、扁壶7式等晚期偏晚阶段陶器;H3006包含有绳纹肥袋足鬲Ⅰ型5式、单把鬲Ⅳ型5式、高领折肩罐Ⅲ型5式、扁壶7式等晚期偏晚阶段陶器。可见,上述毁墓灰坑基本是陶寺文化晚期最晚阶段集中将5座大墓捣毁。

  捣毁陶寺文化中期大墓M22的H16年代据简报言属于陶寺文化晚期偏早阶段,因未见包含物材料公布,具体年代存疑。而捣毁其它四座中型墓葬的H30、H31、H35、H34暂未公布具体资料,只是言明属于陶寺文化晚期,而且这些毁墓活动在墓葬之上形成一层文化堆积,堆积层中除了发现从被捣毁墓中扰出的人骨以及随葬品外,还见有属于陶寺文化晚期的一些陶片,故其年代应为陶寺文化晚期,具体晚期偏早与偏晚哪一阶段,限于材料公布不得而至。

  而捣毁陶寺文化晚期特殊墓葬M2067的H2007包含物见有高领折肩罐Ⅲ型5式,年代上属于典型陶寺文化晚期最晚阶段。

  可见,据目前材料所有毁墓的灰坑都是陶寺文化晚期,未见到陶寺文化早期与中期捣墓的灰坑。换言之,陶寺遗址毁墓现象只发生在陶寺文化晚期,或者说毁墓者为陶寺晚期人。何努先生认为,陶寺早期王族后裔在陶寺中期便沦为平民即被统治阶级而饱受中期王族的欺压,陶寺晚期时早期王族后裔带领全体被统治阶级揭竿而起,推翻了中期政权在陶寺的统治,采取了极端的政治报复行为。这种较为详细的情况复杂的推测很难在考古材料中一一证实。同样,限于材料的原因,何先生推测毁墓者应为陶寺晚期的早期王族后裔。但新近公布的早期墓葬材料似乎不太支持这一看法。前文已言及,陶寺晚期人不但捣毁中期王族墓地,还捣毁陶寺早期王墓,若毁墓者原属于早期王族的后裔,岂不是数典忘祖,捣毁了自己祖先的坟。值得注意的是,陶寺文化晚、早之间虽然经历数百年之久,陶寺晚期人却能精准的直捣陶寺早期大墓中部及头端,同时考虑到这种毁墓行为的集中性和针对性,表明这类大墓之上或封或树,应该有所标志,也就是说陶寺晚期人毁墓时对陶寺文化早期墓地状况是知情的,所以明知是自己祖先而去有意捣毁的情况有些不可理解。

  因此,据目前材料,我们还不敢轻言陶寺遗址毁墓者是陶寺晚期的早期王族后裔,只能推测为陶寺晚期人,而这类人恐怕不是单个陶寺晚期普通人,可能是与最高统治阶层有深刻仇恨的群体或势力。

  四、为何要毁墓

  那么这类陶寺晚期人为何要毁墓?这是一个更难回答的问题,我们只能做合理推断。

  目前,对陶寺文化的看法并不一致,主要有两种:一是认为原陶寺类型的早、中、晚期遗存是陶寺文化,另一认为原陶寺类型的早期遗存属庙底沟二期文化,中、晚期遗存才属陶寺文化。陶寺文化早、中、晚三期的地层叠压打破关系清晰,多次的发掘均印证如此。早、中、晚三期陶器器形基本组合变化不大,个别器形在各期略有增减,表现出明显的连续性,文化面貌比较一致,应是同一文化的三个不同发展阶段。而陶器的演变是早、中、晚不同阶段文化历时发展的结果,每一阶段虽然有四方外来多种文化因素,但并没有占据主流成为文化的主体。另外,陶寺遗址早、中、晚期的其他遗存如墓葬、房址、宫城以及宫殿等也都表现出形制结构的一致性及连续性。故笔者赞同陶寺文化分早、中、晚三期,三期属同一文化即陶寺文化。

  关于陶寺文化的族属问题,概而言之有四种不同看法。一是以高炜、高天麟、张岱海等先生为主,认为陶寺文化与夏文化有关或直言属夏人的文化遗存。二是以李民、王文清、刘绪、罗新和田建文等先生为主,大致认为陶寺文化属唐尧文化,与夏文化无涉。其中不同学者在此观点之下也有细微的差别,如刘绪先生仅对陶寺类型夏文化说给予否定,未言明其族属。王文清、罗新和田建文等明确认为陶寺文化属唐尧文化。持第一种观点的高炜先生于1994年也转而主张此类看法。三是认为陶寺文化属有虞氏文化遗存。四是认为陶寺文化遗存实非单一的属于唐尧氏族或为虞舜氏族或是夏族的文化遗存,而是以陶唐氏为首的联合有虞氏和夏后氏等氏族部落联盟所在的文化遗存。以上几种观点,第一种观点随着材料的更新和认识研究的深入而逐渐被否定。最后一种看法,王克林先生限于材料的问题,在当时的认识也是有限的,新的发现与研究成果表明陶寺社会显然亦非部落阶段,已经进入了国家时期。这样,似乎陶寺文化属“唐尧文化”或“虞舜文化”为是,或者其早中期属于唐尧,晚期属于虞舜。近年张国硕先生考虑到陶寺文化的复杂性和其早中晚三阶段间的较大差异,认为陶寺文化族属早期为陶唐氏,中期除了陶唐氏以外,至少还应包括有虞氏舜之族群,晚期还与夏后氏禹对有虞氏的政治颠覆活动直接相关。

  考古学文化与古代族属的对应关系是十分复杂的问题,不能笼统地说陶寺文化就是某某时代、某某族群的文化遗存,更不能简单地说陶寺遗址就是某一族群或早期国家的政治中心。然而,笔者以为可以肯定的是同一文化确实存在着多个不同的宗族甚至家族。

  对于晚期毁墓现象,张国硕先生虽未言明,但推断应该是夏后氏禹与有虞氏发生争战,胜利者禹对失败者有虞氏的报复行为所导致的。王晓毅等认为是虞舜武力夺权的结果。何努先生推断是陶寺早期王族后裔对中期王族的政治报复行为。这样毁墓的原因要么是武力夺权,要么是政治报复,实际上二者是一回事。

  其实,这里还缺乏更为深入的考察。从目前考古材料看,陶寺中期墓地远离陶寺早期墓地,早、中期王族使用不同的墓地,分属不同的茔域。随葬品组合以及所体现的礼器群也有所变化,如中期大墓崇尚玉器,流行漆器和彩绘陶器。这很可能表明两个王族不是同一个宗族,陶寺城址早期与中期之间政权在不同的宗族或家族之间更迭。陶寺晚期虽然一些宫殿和宫城还存在一段时间,但其衰落的趋势很明显,政权的控制力不强,国家统治机器似乎已失强力。而同时陶寺遗址发现的许多乱葬墓,死者或被弃于灰坑,或被作为人牲祭祀,或被夯筑于城墙中,有的是多人丛葬,如ⅠT5026的垃圾灰沟HG8出土6层人头骨,包括40-50 人骨个体。这类暴力现象几乎都发生在陶寺晚期。值得注意的是,陶寺文化晚期的墓地布局与结构发生了显著变化。居住址原第Ⅲ发掘区发现的29座晚期小墓,以群组的形式出现,且群组的规模很小,每组二三座至五六座。组与组之间显得零散,排列无序。陶寺文化晚期这种数座或数十座相对集中而穴位错落的小规模墓群、墓组成为墓地布局形式的主流,与早期相比,无疑是埋葬制度的重大变化。而这类布局特点与殷墟西区商代墓地的小区布局类似,应属于家族墓地。家族墓地的明确形成是家族作为基础社会组织的地位和作用不断强化和突出的结果。

  以上是陶寺毁墓现象所处的社会大背景,我们也知道陶寺毁墓明显是明火执仗的报复行为。但陶寺毁墓现象却只针对较大类型墓葬,更有意思的是只见陶寺晚期人毁墓,中期人显然离早期年代更近,对早期大墓所在更加知情,早中期王族间矛盾尖锐并出现了武力取代,但却未见到中期人捣毁早期大墓的情况。而且陶寺晚期人不但捣毁中期王族墓,还捣毁早期大墓,甚至还存在晚期捣毁晚期重要墓葬的情况。陶寺毁墓现象反映的不可调和的仇恨报复行为是肯定,也不排除是“政治”报复行为。但这种仇恨报复显然不是针对全社会的,而且是陶寺晚期某一家族或一个群体对早、中期的最高统治集团的仇恨报复。或许陶寺晚期的这一家族在陶寺早期和中期都是压制的对象,集聚数百年仇恨,终于在陶寺晚期统治政权衰落失强的大背景下得以释放和爆发。当然,还有另外一种可能,陶寺文化中晚期明显的存在着“外来人”现象,至于这些外来人数量多少或言能否是足够毁灭陶寺政权的群体势力就不得而知,但不排除陶寺文化晚期外来人入侵“一视同仁”的捣毁所有早期、中期大墓的可能性。

  (作者:高江涛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原文刊于:《三代考古》(七) 此处省略注释,完整版请点击左下方“阅读原文”)

声明:凡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访谈网”的所有作品,均为Fangtan.org.cn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访谈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中国访谈网 中国经济报刊协会

About us 关于我们 权利声明 商务合作 广告服务 人才招聘 联系我们 友情链接

Fangtan.org.cn所刊载内容之知识产权未经许可,禁止进行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等任何使用。

《企业界》杂志人物专刊联合主办  Copyright 中国访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复制必究

中国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12377 举报邮箱:fangtan@fangtan.org.cn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