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审三方“隔空”开庭?河南启动“智慧公诉”?
人民网新乡11月25日电(霍亚平 实习生石岩岩)法官在法庭、公诉人在检察院、被告人在看守所,通过远程音视频传输等技术,远程庭审系统使得庭审三方不出“家门”就可以“面对面”地参加庭审。11月24日,一场模拟远程庭审在河南新乡辉县市人民检察院办案工作区开庭。
当天,为推动“智慧公诉”建设工作进一步深化,河南省检察机关“智慧公诉”建设现场会在辉县市举行。会上,河南辉县市检察院进一步介绍了辉县市院推进“智慧公诉”建设的具体做法和实践经验。郑州、洛阳、新乡、许昌、漯河等五个试点单位也结合自身工作实际,介绍了各自智慧公诉建设推进情况,客观分析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并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据了解,“智慧公诉”以信息化、网络化、大数据、语音云为手段,将科技手段广泛应用于刑事司法办案中,并注重与司法体制改革深度融合,能够有效提高检察官办案效率、帮助审查证据风险、自动积累归纳类案经验、自动生成文书和表格,实现了对一般案件风险的精准防控,开启了公诉办案的新模式。
新乡辉县市办案检察官表示,相较于传统“来回奔波”的办案模式,远程庭审、提讯技术更加便捷高效,大大节约了往返时间,而且还能实现全程同步录音录像,这对于缓解案多人少矛盾、提升诉讼效率和办案质效意义重大。
据辉县市检察院检察长崔国兵介绍,目前智慧公诉建设正处于起步阶段,也面临一些问题和不足,如制度建设还不健全,智能语音识别系统对方言识别率不高等。 “现实中我们能够要求检察官说普通话,但是对被告人或嫌疑人来说,不能一概而论,需要检察官用普通话进行复述才能解决。” 崔国兵说, “下一步我们将加强与上级院和科技公司的联系,发现问题、搜集问题、解决问题。”
河南省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胡保钢表示,全省各级检察机关要进一步增强推进智慧公诉的信心和决心,顺应信息革命和司法改革新要求,进一步强化科技辅助司法办案的理念和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切实把智慧公诉建设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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