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巴超载19人 司机被判处拘役三个月
核载36人,实载55人
超载19人
这样的客车你敢坐吗?
2016年2月4日19时30分许,林某均驾驶粤G号牌大型卧铺客车行驶至深圳市107国道沙井客运站路段时被深圳交警查获。经核查,该车核定载客人数为36人,而实际载客人数为55人(包括驾驶员1人、乘务员2人、小孩3人),实际载客人数超员19人,超载率达52.78%。
— 法律法规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2017年5月18日,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对林某均判处拘役三个月,缓刑五个月,并处罚金二千元。
因林某均驾驶营运客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的有关规定,深圳交警已对林某均作出驾驶证一次记12分,注销最高准驾车型的处理。
在此深圳交警呼吁全体从事旅客运输行业的经营者和驾驶员:坚决反对和抵制超速超载等交通违法行为,做负责任、有诚信的运输企业经营者、驾驶员,为老百姓营造一个安全、良好的交通出行环境。
相关阅读
- 03-12营口沿海银行助力企业复工复产 打赢
- 03-12企业医院白皮书V1.0 ——ISTPOS白皮
- 03-12BBG纸尿裤助力一线安心战疫,为“医二
- 03-12长沙市侨联致海外侨胞的一封信
- 03-122020中国(吉林)安全与应急产业博览会
- 03-12中国经济传媒协会联系企业向抗疫一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