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贸试验区开封片区召开深化行政审批服务改革推进会
原标题:自贸试验区开封片区召开深化行政审批服务改革推进会
10月24日下午,自贸试验区开封片区管委会召开深化行政审批服务改革推进会,就复制推广上海市浦东新区“证照分离”改革试点经验、深化自贸试验区开封片区行政审批服务改革、承接省级下放经济社会管理权限等3项重点工作进行再对接、再部署、再督导。
会议由自贸试验区开封片区管委会党工委副书记李红权主持,市委编办、市委市政府督查局及市直各相关部门主管领导参加会议。
会上,市委编办副调研员孙文学传达了《国务院关于在更大范围推进“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国发〔2017〕45号),就国务院部署的“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内容、改革重点、组织实施以及工作要求进行了深入解读。自贸试验区开封片区行政审批局业务负责人就各有关部门落实3项重点工作中存在的共性问题、注意事项、材料规范化及报送要求进行了详细说明。
最后,李红权就扎实推进改革工作强调了3点意见:
一是统一思想,凝聚共识,坚定改革决心。
自贸试验区开封片区“证照分离”改革、承接省级下放经济社会管理权限、深化行政审批服务改革3项重点工作同时开展,改革任务艰巨、责任重大,要积极克服审批实践经验不足、重审批轻监管等问题,确保“证照分离”改革经验成功复制,确保省级下放经济社会管理权限接权精准、管权规范、用权高效,确保深化行政审批服务改革全面扎实推进。
二是加强领导,统筹协调,形成改革合力。
3项重点工作事项全、范围广,几乎涵盖经济社会管理所有领域;涉及部门多、层级多,改革事项既包含多数市级管理权限,同时又涉及省级、区级权限,对自贸试验区开封片区和各相关部门工作都提出较高要求,要切实落实责任领导、抓实沟通衔接、强化督导检查,为全面推进改革工作把好方向、建好机制、担好责任。
三是强化监管,放管结合,完善改革保障。
要严格按照“放开准入”和“严格监管”相结合的改革要求,坚持“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原则,参照上海市备案制、告知承诺制事项改革案例,制定自贸试验区开封片区备案制、告知承诺制、简易登记制事项的配套实施办法,以“管得住”促“放得开”。
(行政审批局 宋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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