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岭男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130余万被判刑
原标题:700元3天可收益350元? 铁岭男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130余万被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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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入700元,3天后收益350元,2015年11月至2016年1月间,张某某伙同他人利用低投入高回报的诱饵非法吸收公众存款130余万元,这当然难逃法律的制裁,近日,银州区法院依法对其进行了判决。
据了解,2015年11月至2016年1月间,张某某在银州区内成立了一个工作室,通过印发宣传单、发展团队、建立社交群等方式向社会广泛宣传,以每单人民币700元参与投资,承诺3至10天可获得本息人民币1050元(700元本金,350元收益)的回报,在铁岭市银州区非法大量吸收社会公众资金,涉及人员达44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共计1301650元。共给44名被害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共计人民币975110元。
银州区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张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应予处罚。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予以支持。据此,依法判决被告人张某某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9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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