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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家暴女子欲毒杀丈夫 法庭受审时落泪

发布时间:2017-11-27 10:35:50 来源:凤凰网 责任编辑:admin 阅读量:
因被丈夫怀疑出轨,7年来,重庆女子陈某屡屡遭受丈夫的家庭暴力。2017年6月,为了寻求解脱,她在丈夫的啤酒瓶中倒入农药,可就在丈夫喝了一口后,她心生害怕夺下啤酒瓶救回丈夫。11月25日上午,浙江乐清法院开庭审理了这起因家暴而起的故意杀人案。

  因被丈夫怀疑出轨,7年来,重庆女子陈某屡屡遭受丈夫的家庭暴力。2017年6月,为了寻求解脱,她在丈夫的啤酒瓶中倒入农药,可就在丈夫喝了一口后,她心生害怕夺下啤酒瓶救回丈夫。11月25日上午,浙江乐清法院开庭审理了这起因家暴而起的故意杀人案。法庭上,陈某诉说了这些年来遭受家暴的经历,她说着说着就抽泣起来,旁听席上,不少人也跟着抹泪。

  陈某今年40岁,她在法庭上回忆说,自己是1997年在温州打工的时候认识丈夫邹某的。1998年,两人结婚并育有两个孩子。之后,夫妻俩经常在温州、广州等地打工,今年4月份才一起回到乐清务工生活。说起被打的经历,陈某哭着说:“可以说上三天三夜了。”从2010年左右开始,邹某怀疑陈某有外遇,就开始对其实施家暴。”第一次家暴是在广州厂里,他说我有外遇了,当着全厂人的面打我。”陈某说。“从此之后,他喝了酒就经常打我,如果回嘴打得更重。最厉害的一次,他拿着钢管打我,一下子把我打倒在地上,后来我一个月不能自己洗头洗澡。”

  法庭上,陈某说,虽然自己这些年过得很苦,但毒杀丈夫的行为也是不该有的,她当庭表示认罪,愿意接受法律惩罚。法院认为:邹某身为陈某的丈夫,因家庭琐事长期打骂陈某,其行为恶劣,依法应受惩处,但其生命仍受法律保护。陈某的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但其犯罪情节较轻,并主动自首,酌情从轻处罚,最终法院判处陈某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同时依据陈某申请,法院给陈某发人身保护令,裁定禁止邹某对陈某实施家庭暴力,禁止邹某骚扰、跟踪陈某及其近亲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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