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起 在铁路附近乱倒垃圾或被罚 5 万元
楚天都市报 11 月 26 日讯(记者陈凌墨)在铁路附近乱倒垃圾,有可能被处以最高 5 万元罚款。记者获悉,《湖北省铁路安全管理办法》近日经省政府常务会议通过,将于明年 1 月 1 日起正式施行。
《办法》明确,县级以上政府应当在铁路线路两侧设立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禁止在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烧荒、放养牲畜、种植影响铁路线路安全和行车瞭望的树木等植物。禁止向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排放气体、固体、液体污染物或者废弃物、倾倒垃圾以及其他危害铁路安全的物质。对于违反规定的,由铁路监管部门责令改正,对单位可处 5 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个人可处 2000 元以下的罚款。
同时,禁止攀爬、钻越、损毁铁路线路防护设施,擅自进入铁路线路封闭区域;禁止在铁路线路两侧 500 米范围内升放风筝、气球、孔明灯、飞行器等低空飘浮物体。对于违反次规定的,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对单位处 1 万元以上 5 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个人处 500 元以上 2000 元以下的罚款。
《办法》还规定,在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建造建筑物、构筑物等设施,取土、挖砂、挖沟、采空作业或者堆放、悬挂物品,应当征得铁路运输企业同意并签订安全协议,遵守保证铁路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施工安全规范,采取措施防止影响铁路运输安全的行为发生。违反规定,未经铁路运输企业同意或者未签订安全协议,影响铁路运输安全的,由铁路监督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可以处 10 万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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