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狮市博士后人才沙龙活动举行 高层次人才可叠加享受各级补助680万元
11月24日,由石狮市委组织部、石狮市科学技术协会主办,石狮市委人才办、蚶江镇人民政府、福建省富星云仓物流有限公司承办的以“人才引领、创新驱动”为主题的石狮市博士后人才沙龙活动,在富星电商物流园二楼众创空间举行。
沙龙活动中,石狮市委组织部副部长、人才办主任王汉滨解读了各级人才政策;在站博士后祝锦楼博士进行了项目中期汇报;举行了富星云仓与忠信辅料仓储管理系统开发项目合作签约仪式;两位在站博士后蔡涛、丁攀峰分别作了“质量与研发如何融合创新”“光纤周界安防系统”主题分享。来自市委组织部(人才办)、市科协、蚶江镇人民政府相关负责人以及石狮市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在站博士后、部分高层次人才代表和特邀专家、嘉宾、市政协蚶江活动组和东明促进会中青年创业部人员,围绕“人才引领、创新驱动”主题进行了交流。
记者从各级人才政策解读中了解到,今年2月份,泉州市委、市政府印发出台《关于实施人才“港湾计划”的若干意见》,力争打造人才“引得进、留得住、过得好”的梦想港湾、事业港湾、生活港湾。同年4月,泉州市政府制定出台《泉州市高层次人才认定和引进高层次人才团队评审规定》,整合完善高层次人才认定标准,分5个层次认定高层次人才,以此享受资金补助、安居补助等18项工作生活待遇。其中,确认为近三年来引进的高层次人才,按照第一至第五层次分别给予200万元、100万元、50万元、30万元、10万元的生活补助和工作经费。
今年6月份,石狮市出台《关于加快集聚人才创新创业的若干措施》,在执行兑现泉州市高层次人才政策的基础上,再出台18条具体措施,最大限度放大省市县三级人才政策叠加效应。同时制定出台了《石狮市高层次人才积分管理暂行规定》《石狮市高层次人才积分管理暂行规定》,采用指标量化与综合评价相结合的高层次人才积分体系,用积分作为高层次人才优惠政策依据,每年通过确定一批待遇指标,为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提供奖励资助、安居补助、进修培训、子女入学等工作生活待遇。其中,石狮市高层次人才可按规定叠加享受泉州、省级、国家级人才政策待遇,最高680万元;高层次人才团队可按规定叠加享受泉州、省、国家级人才团队政策补助,最高可享1700万元补助。(记者 周进文 文/图)原标题:我市举办博士后人才沙龙活动高层次人才可叠加享受各级补助680万元责任编辑:朱诗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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