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和平任陕西省委书记
原标题:【上海等3省市党委主要负责同志职务调整】
新华社北京10月29日电日前,中共中央决定:韩正同志不再兼任上海市委书记、常委、委员职务;李强同志兼任上海市委委员、常委、书记,不再兼任江苏省委书记、常委、委员职务。娄勤俭同志任江苏省委委员、常委、书记,不再担任陕西省委书记、常委、委员职务。胡和平同志任陕西省委书记。
胡和平简历
胡和平,1962年10月生,男,汉族,山东临沂人,1986年8月参加工作,1982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研究生学历,工学博士,教授。
历任清华大学水利水电工程系党委副书记、副主任,土木水利学院党委书记,清华大学党委组织部部长、教务处处长、人事处处长兼人才资源开发办公室主任,清华大学副校长、党委常务副书记兼副校长。
2008.12 清华大学党委书记(副部长级)
2013.11 浙江省委常委、组织部部长
2015.04 陕西省委副书记兼省委党校校长
2015.05 陕西省委副书记兼省委党校校长,中国延安干部学院第一副院长(学院理事会副理事长)
2016.03 陕西省委副书记兼省委党校校长,中国延安干部学院第一副院长(学院理事会副理事长)、省政府党组书记
2016.04 陕西省委副书记,省政府省长、党组书记、省委党校校长(兼),中国延安干部学院第一副院长(学院理事会副理事长)
2016.10 陕西省委副书记,省政府省长、党组书记,中国延安干部学院第一副院长(学院理事会副理事长)
2016.12 陕西省委副书记,省政府省长、党组书记
第十八届中央候补委员、第十九届中央委员。中共十八大代表,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十三届省委委员,省第十三次党代会代表,省十二届人大代表。
2017.10 胡和平任陕西省委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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