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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严查液化气充装三类风险

发布时间:2017-11-28 10:43:19 来源:河源日报 责任编辑:admin 阅读量:
? 每到年终岁初,是城乡居民液化石油气使用量显著增加的时节,也是生产事故多发易发的特殊时段。近日,市府办印发《河源市液化石油气充装单位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在全市范围内部署开展液化石油气充装单位专项整治行动,确保群众用气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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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每到年终岁初,是城乡居民液化石油气使用量显著增加的时节,也是生产事故多发易发的特殊时段。近日,市府办印发《河源市液化石油气充装单位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在全市范围内部署开展液化石油气充装单位专项整治行动,确保群众用气安全。

  据悉,此次专项行动主要集中整治三类风险:一是因液化石油气充装站周边违章建设导致气站与周边民房的消防间距不足而形成的安全隐患;二是因充装站毗邻山坡河流,易受极端气候和地质灾害影响的系统性风险;三是因充装单位的充装经营许可条件不符合相关要求、人员无证操作、不落实充装前后检查制度及违规充装过期瓶、报废瓶等造成的安全风险。整治工作分为摸排及动员部署、全面整治、督查验收等 3 个阶段进行,整治时间将持续至 2018 年底。

  《方案》强调,各相关职能部门要按照法定职责,对全市液化气充装单位的三类风险进行排查摸底,做到 " 底数清、情况明、无遗漏 "。要因地制宜,对存在隐患的充装站逐一落实整改措施、整改期限、整改责任人,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进行集中治理,重点对充装单位的充装许可条件、经营许可条件、消防安全情况进行检查,对站外违章建筑进行依法查处,对站外地质灾害引发因素进行认定并做好治理,对重大隐患及充装过期瓶、报废瓶等严重违规违法行为按 " 四个一律 " 的要求进行严厉查处,即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和经停产整顿仍未达到要求的,一律关闭;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的有关单位责任人,一律按规定上限予以处罚;对于存在非法生产经营建设的单位,一律责令停产整顿,并严格落实监督措施;对触犯法律的有关人员,一律依法严格追究法律责任。

  (河源日报全媒体记者 谢少娜 通讯员 张奕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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