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执法行为画“红线”,违反禁令要退出,这项改革为何受到城管执法人员欢迎?
自2015年起,上海启动实施了行政执法类公务员分类管理改革试点,采取一系列措施,提升执法队伍建设水平。
“准确妥善回答好市民的一次提问,也许就能避免一个误会的产生。”走出考场,嘉定区市场监管局菊园新区所所长王珽心生感慨。
“面对428项执法事项,只有在各专业领域具备充足的业务知识,规范言行举止,才能塑造良好的队伍形象,高效完成城市管理工作。”闵行区梅陇镇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中队中队长顾建平也有同感。
这些原本奋战一线、走街串巷的公务员们,为何都坐进了考场?又是什么样的考题,引发了他们的思考?
昨天,为期2天的上海市行政执法类公务员全员培训考试落下帷幕,来自全市市场监管系统、城管系统的12227名行政执法类公务员,参加了综合性、全科型行政执法能力闭卷笔试。此次考试不仅是围绕十九大关于推进依法行政,培养干部专业能力、专业精神的要求,对行政执法类公务员能力素质水平的全面测试,也是上海推进行政执法类公务员分类管理改革试点、建设高素质专业执法队伍的重要环节。
为推进政府职能转变,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上海在市场监管和城市管理领域率先推进了综合执法体制改革,努力打造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的行政执法体制,依法行政重点由事前审批向事中事后监管转变,执法方式也由单一执法向综合执法转变。执法领域、执法对象、执法内容、执法方式的变化,对行政执法类公务员的业务知识、执法能力、精神作风等都提出了更高要求,然而,由于基层执法单位职务晋升空间有限、收入分配缺少激励机制、一线执法力量不足等现象的存在,基层公务员的积极性一定程度上受了影响。
自2015年起,上海启动实施了行政执法类公务员分类管理改革试点,采取一系列措施,提升执法队伍建设水平。如坚持执法力量下沉基层,将主要从事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工作并具有现场性、执行性特点的职位设置为行政执法类职位,实行执法员额控制,城管系统执法员额不低于职位总数的95%、市场监管系统不低于职位总数的80%,引导执法力量向基层下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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