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钱买的驾照,被抓才知是假!
10月23日呼和浩特市回民区交管大队民警在路检路查中查获一起驾驶人涉嫌使用伪造、变造机动车驾驶证违法行为。
2017年10月23日上午9点左右,杨某某驾驶一辆黑色的本田牌小轿车沿通道街由南向北行驶至公主府路口时被路口时,被正在执勤的民警查获。经民警核查,驾驶人杨某某所出示的驾驶证与持证人信息不符,嫌疑人杨某某称自己没有参加过驾校培训和驾驶员考试,为了省事驾驶证是花3000元买来的,对于驾驶证的真伪自己并不知情。驾驶人杨某某已经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6条第1款之规定: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改机动车,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于杨某某的行为,回民区交管大队按照法律规定,对驾驶人杨某某做出罚款5000元、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2017年10月25日,呼和浩特市新城交管大队四中队在位于海拉尔大街与呼伦北路交叉路口查处一起使用变造、伪造驾驶证的违法行为,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
2017年10月25日上午11点10分左右,呼和浩特市新城交管大队四中队的执勤民警在位于海拉尔大街与呼伦北路交叉路口集中整治机动车的违法行为时,发现路口东口有一辆粉红色长安轿车,车辆挡风玻璃右上角只发现了保险标志,未粘贴机动车检车标志,民警随即上前进行检查。
在执勤民警查看该车驾驶员的驾驶证时,发现该驾驶证上的印刷字体不真实,比较其他驾驶证有较大出入,随后民警将驾驶员控制住,带回交警岗亭,用警务工作机检查驾驶员的身份信息后,并未发现有考取驾照的信息。随后该驾驶员也承认,自己在考完科一、科二、科三后,只剩科四,无奈工作单位不给休息时间,无法参加考试,所以求助身边的朋友,想通过非法手段来取得驾驶证。其朋友答应他花费3000元,即可帮助他顺利拿到驾驶证。可他没想到,朋友竟然买给他一本假的证件。面对自己的违法行为,该驾驶员也后悔不已。随后执勤民警将该驾驶员移交新城交管大队法制股接受处理。
交警提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9条规定:驾驶机动车,应当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申请机动车驾驶证,应当符合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的驾驶许可条件;经考试合格后,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发给相应类别的机动车驾驶证。
交警提示:驾驶人应当到正规的机动车驾驶培训学校进行学习并考取驾照,切忌通过非正规渠道取得驾照,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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