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长春市成功申报国家历史文化名城 清华同衡全面负责技术指导
受长春市有关部门委托,清华控股成员企业清控人居集团旗下北京清华同衡规划设计研究院遗产中心在长春申报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过程中,全面负责技术指导的各方面工作。日前,国务院正式批复同意将吉林省长春市列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
2017年10月,国务院正式批复同意将吉林省长春市列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国务院批复指出长春城市历史悠久,历史遗存丰富,城市空间独特,工业遗产特色鲜明,非物质文化遗产丰富多样,具有重要的历史文化价值。
新民大街 长春市规划局提供
长春作为东北地区中心城市之一,因城市环境特色显著,是名副其实的"北国春城"。境内人类文明渊源深厚,目前已发现大量人类文明活动与发展的遗址和遗迹,是东北地区不同文化交融形成的区域重镇的长期所在地。城市近现代建筑丰富多样,是我国近现代城市规划科学理念与全面实践的重要完整实证,形成了特色鲜明的城市空间,并具有气势恢弘的近现代城市空间艺术特征,在我国独树一帜。同时,长春又是我国著名的汽车城以及电影工业摇篮,是新中国重要标志性工业文明的时代见证,工业遗产建筑保留完好,规模巨大。长春地处关外,多民族的不断融合形成了丰富的地域传统文化,非物质文化遗产众多。
净月潭国家森林公园鸟瞰 长春市规划局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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