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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农委组织召开全省粮食质量安全检验监测体系建设推进会议

发布时间:2017-12-05 14:53:20 来源:辽宁省粮油检验监测所 责任编辑:admin 阅读量:
辽宁省农委近日在盘锦市组织召开了全省粮食质量安全检验监测体系建设推进会议。参加会议的有各市粮食质检机构主要负责人和主管检测业务的负责人、2017年第一批重点扶持的县(市)区质检机构主要负责人及辽宁省级储备粮质量检测中心主要负责人,共计90人

  辽宁省农委近日在盘锦市组织召开了全省粮食质量安全检验监测体系建设推进会议。参加会议的有各市粮食质检机构主要负责人和主管检测业务的负责人、2017年第一批重点扶持的县(市)区质检机构主要负责人及辽宁省级储备粮质量检测中心主要负责人,共计90人。

  会议总结了前期全省粮食质量安全检验监测体系建设工作进展情况,部署下一阶段工作安排并提出明确的工作要求。第一各项目建设单位要抓紧落实粮食质量安全检验监测体系建设工作,要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明确分工,精细组织。第二各市要统筹安排,统一行动,基础设施改造、仪器设备采购,必须经过专家论证,并形专家证意见。完善各环节手续,做好各项资料文件收集等基础工作,建档建制。按照《辽宁省农委 辽宁省财政厅关于印发辽宁省“优质粮食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辽农粮〔2017〕218号)文件规定的时间节点倒排工期,按质、按时、按期完成。第三所有采购工作必须要公开、公正、公平、透明,廉洁建设项目,保证工程项目建成后经得起历史检验。各市各项目建设单位要层层落实责任,层层负起责任,层层压实责任,保证辽宁省粮食质量安全检验监测体系建设工作有序、平稳、高质量的顺利进行。

  同时会议强调,今年是玉米收储制度改革的第二年也是关键之年,全省各市一是要按《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粮食局 财政部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关于做好2017年小麦稻谷和油菜籽收购工作的通知》(国粮调〔2017〕66号)、《关于切实做好2017年东北地区玉米和大豆收购工作的通知》(国粮调〔2017〕188号)、《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粮食局 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2017年秋粮收购工作有关问题的紧急通知》(国粮电〔2017〕10号)和辽宁省农委、辽宁省发展改革委、辽宁省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沈阳分行等七个部门下发的《关于做好2017年秋粮收购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做好辽宁省秋粮收购工作,巩固玉米收储改革的成果。要讲政治、顾大局,抓紧、抓实、抓好、抓成效。引导各类收储企业执行单品种收购,单品种储存,单品种加工,单品种销售,实现量、价齐升。

  二是各市组织专业技术人员深入农户指导农民科学储粮。引导仍以大揽堆、地趴等方式储粮的农户采取上栈子、码趟子等科学方式储粮,及时通风降水,防止坏粮,通过各种媒体广泛宣传科学储粮的好处,提高农民收益。同时组成工作指导组到各类收储企业现场服务,督导企业加快收购进度,提高烘晒能力。了解企业执行粮食收购“五要五不准”守则情况,征求执行国家收购政策过程中有哪些意见和建议。

  三是各市要早动手、早准备,抓好“两节”“两会”市场成品粮油检验监测和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广大消费者食用安全,确保辽宁省调出的粮食符合国家粮食质量和卫生安全。

  四是抓好安全生产。到各类企业要严格按照各项操作规程执行。各实验室对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气体、水电等要严管严查,消除问题隐患。

  五是全省要认真学习十九大会议精神,加强党风、行风建设,按照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省农委有关规定,抓好党风廉政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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