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访谈网 中国经济报刊协会
滚动新闻
0

逃亡21年捱过追诉期,谁断了他逃出生天之念?

发布时间:2017-10-31 19:00:29 来源:山东省人民检察院 责任编辑:admin 阅读量:
原标题:逃亡超过20年,捱过追诉期,谁断了他逃出生天之念? 导语 在影视作品中,我们偶尔能看到这样的场景:犯罪嫌疑人作案后马上逃之夭夭,从此隐姓埋名东躲西藏,寄希望于数十年后捱过追诉期,从而逃出生天,躲避法律的惩罚。那么,追诉期到底是什么?

  原标题:逃亡超过20年,捱过追诉期,谁断了他逃出生天之念?

  导语

  在影视作品中,我们偶尔能看到这样的场景:犯罪嫌疑人作案后马上逃之夭夭,从此隐姓埋名东躲西藏,寄希望于数十年后捱过追诉期,从而逃出生天,躲避法律的惩罚。那么,追诉期到底是什么?在现实生活中,时间真的能够抹去一切罪责吗?

  1

  2016年7月28日上午,两名民警在京港澳高速冀豫界收费站执行安保任务时,发现一名男子神情慌张,行为鬼鬼祟祟。面对民警的盘问,这个男子刚开始坚称自己没带身份证,只是一口咬定自己叫刘义山,山东烟台人。然而经过核对,他所说的与人口信息并不相符。为了落实他的真实身份,民警依法对其行李进行搜查。出乎意料的是,这个人的包里竟然有6张身份证!

  一个普通人出门,怎么会随身携带这么多身份证呢?而且在这些照片为同一人的身份证里,没有一张是属于“刘义山”的。这个神秘男子究竟是谁?面对着民警的查问,男子从刚开始的支支吾吾,变成了长久的沉默。突然,他叹了一口气,说自己其实叫王英国,46岁,1995年夏天在山东聊城临清一个集市上与人发生争执,捅死了人,然后就一直在外潜逃。

  聊城市人民检察院公诉二处副处长袁家鹏:

  仅因形迹可疑被盘问,便交代了二十多年前的罪行,对他而言,被抓获更是一种解脱。二十多年的战战兢兢、如履薄冰,出行时携带六七张身份证仍然惧怕自己被识破,不敢乘车不敢住宾馆甚至不敢看病,作案后二十年的逃亡并不比失去自由来得痛快。

  身份不明的陌生人竟是逃亡多年的杀人犯!背井离乡二十年,他的身上是否隐藏着不为人知的秘密呢?

  事情还要回到1993年。当时,23岁的王英国与同村的王洪臣都在临清市城南的一个烧砖厂上班,两人年纪相仿,很快成为了关系不错的朋友。然而他们的友谊并没有持续多久,在一次玩笑中,王洪辰推搡了王英国几次,这让身材瘦小而又内向敏感的王英国很不舒服,两人当场狠狠吵了一架,再也没有了来往。

  不久,王英国家中被偷了一头牛和一头驴,想起前不久和王洪臣的交恶,王英国嘀咕着:一定是王洪臣偷的。村子本就不大,王英国的怀疑很快就传到了王洪臣耳朵里,两人虽然没有正面冲突,心里的矛盾与成见却渐渐加深。

  事有凑巧,几个月之后,王洪臣家的驴中毒了,自然而然的,王洪臣也把怀疑的目光投向了王英国。因为这件事,双方的母亲还爆发了一场骂战,王英国的弟弟也和王洪臣狠狠打了一架。在冲突与误解之下,原本和睦的两家人竟成了仇人一般。

  2

  1995年8月21日,是镇上赶集的日子,王英国懂点技术,特意支了个修表配钥匙的摊位,满心欢喜的想赚点钱补贴家用。这一幕正巧被和家人一起来赶集的王洪臣看在眼里。回想起两家的新仇旧恨,王洪臣气不打一处来,他径直走到王英国摊前,一脚踹向了摊位,刚刚摆好的表件顿时散落一地。王英国如何能咽得下这口气,一瞬间,他仿佛听到自己耳边有血呼呼往上涌的声音,两人随后便扭打在一起,扭打过程中,王英国用修表的锉刀狠狠捅向王洪臣……

聊城市人民检察院公诉二处副处长袁家鹏:

  经鉴定,王洪臣系心脏破裂,失血性休克死亡。根据犯罪嫌疑人的供述,案发后他就迅速逃离现场,在随后的数十年里,先后逃窜到山东、山西、陕西、河北等地。可以说,这个案子案情清晰,事实非常明确。

  2016年8月31日,侦查机关以王英国涉嫌故意伤害罪向临清市人民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

  这起案件并不复杂,所有人都相信,等待王英国的将是法律的严惩。然而,就在检察官办理此案过程中,一个细节却让案件陷入了困境。

  聊城市人民检察院公诉二处副处长袁家鹏:

  由于时间久远,原始的卷宗材料已经残缺不全,很难找到能够证明侦查机关在案发后对犯罪嫌疑人采取了强制措施的其他证据材料。

  材料不全,这意味着什么呢?

  聊城市人民检察院公诉二处副处长袁家鹏:

  根据刑法“从旧兼从轻”原则及相关司法解释和指导案例,本案的诉讼时效适用1979年刑法第七十六条、第七十七条之规定,本案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或死刑,其追诉时效期限为20年。由于原始卷宗无法证明1995年案发后侦查机关对本案刑事立案并对犯罪嫌疑人王英国采取强制措施。因此,该案不符合“在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诉讼期限的限制”规定。

  王英国作案时间是1995年8月20日,而当他被抓获归案的时间是2016年7月28日,抓获时已超过法定追诉时效的二十年。难道,一个杀人犯就可以这样免于刑事责任,逍遥法外了吗?

  聊城市人民检察院公诉二处副处长袁家鹏:

  是否必须追诉,是办案人员首先必须面对的问题。王英国故意杀害王洪臣并案发后潜逃,犯罪后果严重,当时王洪臣25岁,他的孩子只有一岁,被害人家庭破碎,生活困难。这个案子在当地影响很大,我们认为有追诉必要性,建议依法追究王英国刑事责任。

  3

  经过临清市检察院和聊城市检察院两级检察委员会审议决定,提请山东省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审议。

  在参与办理案件的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公诉一处检察员扈小刚眼中,办理这个案件时间特别紧,任务特别重。因为公诉部门不光需要考虑案件的核准追诉,还要考虑案件提起公诉事实清楚的证据标准。而核准追诉的法定办案期限只有10天,可以说检察官们是在和时间赛跑。

  时间迫在眉睫,公诉一处处长贾富彬紧急召集会议研究案件,并迅速向省检察院分管副检察长鲍峰汇报。在分管领导的大力支持下,仅仅用了半天时间,公诉一处决定,将建议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意见提请省院检察委员会审议决定。

  2017年1月16日,山东省检察院正式受理聊城市检察院报请的核准报告书;

  1月18日,省院公诉一处紧急听取聊城市院、临清市院公诉部门汇报,随后聊城检察机关配合侦查机关紧急分组补证;

  1月23日,省检察院吴鹏飞检察长签字紧急召开省院检委会;23日9时,省院召开检委会;10时检委会会议期间,最后一份证据在深圳调取紧急传真至检委会会议现场,审查合法有效;11时,省院检委会将王英国案正式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

  1月26日,最高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部门正式受理王英国核准追诉案。而这一天,也刚好时农历腊月二十九,除夕的前一天。

  一件20多年前的旧案,为什么需要报请最高检呢?作为省检察院公诉处的一名检察官,扈小刚对这个案子有着特别的感触:王英国报请追诉案是我省公诉部门办理的为数不多的报请追诉案件。王英国案的最大特点是全省三级检察机关紧急启动的报请最高检核准追诉程序。我国法律规定,如果检察机关认为案件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由最高检行使核准追诉权,体现了对已过追诉时效犯罪追诉的极其慎重的态度,也有利于保证核准追诉结果的统一性和权威性。

  4

  2017年3月17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回核准追诉决定书,对犯罪嫌疑人王英国予以核准追诉。很快,由聊城市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的王英国故意伤害案由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被告人王英国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

  聊城市人民检察院公诉二处副处长袁家鹏:

  在庭上,被害人的家属情绪非常激动,我还记得,死者的妻子始终满含热泪,他们为了这个结果足足等了20年。作为一名公诉人,这是我第一次办理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案件,在案件的办理过程中,我深深感受到了宪法和法律赋予我们检察人员的神圣职责和使命。也让我深刻的体会到,法网恢恢,疏而不漏,企图通过逃跑来摆脱刑事追究的企图是无法得逞的——对犯罪分子而言,最好的道路就是主动归案,接受惩罚。

  案件发生时,被害人王洪臣刚满25岁,家中有年迈的母亲和年仅一岁的孩子。案发后,王洪臣的老母亲天天以泪洗面,年轻的妻子一个人艰难的抚养着孩子。而王英国当时只有23岁,尚未成婚,他把需要赡养的老人抛给了兄弟姊妹,形单影只的踏上了漫漫逃亡路。20年来,王英国东躲西藏,居无定所,始终不敢回家,甚至连亲人生病都不敢看望。

  20年的时间太久,久到足以将一个逃亡多年的年轻人变成两鬓斑白、饱经风霜的中年人;久到足以让一个在襁褓中就失去父亲的婴儿长大成人。一段矛盾,一次冲动,是一辈子的悔痛,更是两个家庭的悲剧。天网恢恢,疏而不漏,每一条逃亡之路都充满恐惧和不安,而路的尽头,必然是法律的严惩。

声明:凡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访谈网”的所有作品,均为Fangtan.org.cn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访谈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中国访谈网 中国经济报刊协会

About us 关于我们 权利声明 商务合作 广告服务 人才招聘 联系我们 友情链接

Fangtan.org.cn所刊载内容之知识产权未经许可,禁止进行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等任何使用。

《企业界》杂志人物专刊联合主办  Copyright 中国访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复制必究

中国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12377 举报邮箱:fangtan@fangtan.org.cn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