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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一男子酒后暴力殴打父母 警方:雷不劈你我们治

发布时间:2017-12-08 11:42:10 来源:云南网 责任编辑:admin 阅读量:
指认现场 被儿子打伤的父亲 原标题:云南一男子多次酒后暴力殴打父母 警方:雷不劈你我们治 云南网讯(记者熊强)12月7日,云南保山市公安局隆阳分局以“儿子打老子,雷不劈你警察还治不了你了?”为题,对外公布了一起男子多次酒后无故暴力殴打父母

指认现场

被儿子打伤的父亲

  原标题:云南一男子多次酒后暴力殴打父母 警方:雷不劈你我们治

  云南网讯(记者熊强)12月7日,云南保山市公安局隆阳分局以“儿子打老子,雷不劈你警察还治不了你了?”为题,对外公布了一起男子多次酒后无故暴力殴打父母的事件。警方表示,男子的行为除了违背了伦理道德,已涉嫌违法,给予其行政拘留15日、罚款500元的处罚。

  据介绍,12月5日22时50分,一名老妇人气喘吁吁神情慌张的来到瓦马派出所报警称:“警察,快些快些!我家那不孝子要把我老伴打死了”。

  接警后,值班民警迅速随老人赶到现场,将正在殴打父亲的杨某控制住,后将其传唤到派出所做进一步调查。经查,当日22时30分,杨某酒后回到家中,便开始无故对已睡下的父亲拳脚相向,使用坚硬的钥匙猛击父亲后脑,其母亲闻声赶来劝阻,结果也被打了。无奈之下只能跑到派出所报警求助。

  长期以来,杨某数次酒后无故殴打其父母,但清醒后又总会向父母认错,可怜天下父母心,老两口选择了一次次的原谅他。直到这次杨某凶狠的将父亲殴打致头破血流,母亲这才意识到,他们对儿子的一次次容忍,只会换来更残酷的殴打,这才报了警。

  杨某的行为除了违背了伦理道德,已涉嫌违法。目前,公安机关依法给予其行政拘留15日、罚款500元的处罚。

  警方提醒:百善孝为先,儿子打父母,是违犯社会公序良俗的行为,违背了我国尊老爱幼的传统美德。《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规定,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14周岁的人或者60周岁以上的人的;(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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