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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车辆出行,路桥“科技+执法”盯得紧!

发布时间:2017-10-31 20:35:05 来源:路桥发布 责任编辑:admin 阅读量:
热心市民 路南街道肖王隧道附近一辆没车牌号的混凝土搅拌车,一路上都有混凝土残渣漏出,司机好像还不知道。 路桥路政部门工作人员 感谢您的来电!我们会尽快排查,寻找该车辆。 路桥区重拳出击,在辖区内开展重点车辆整治,加强对重点路段、重点时段、重

  热心市民

  路南街道肖王隧道附近一辆没车牌号的混凝土搅拌车,一路上都有混凝土残渣漏出,司机好像还不知道。

  路桥路政部门工作人员

  感谢您的来电!我们会尽快排查,寻找该车辆。

  路桥区重拳出击,在辖区内开展重点车辆整治,加强对重点路段、重点时段、重点车辆和驾驶人的管控,大力整治行车秩序,努力实现道路事故发生率、事故死亡人数“断崖式”下降。

  抛洒滴漏,查你没商量

  9月16日,路桥公路局路政直属中队根据接警电话内容,第一时间排查,通过视频监控、综合各种信息分析,最终确定并查获已经抵达路桥腾达路某搅拌站内的混凝土搅拌车。

  据查,这辆混凝土搅拌车在工地完成倾倒、返回公司(经过路院线)途中,由于司机操作不当,导致车辆一直处于卸货状态,造成路院线方林汽车城到肖王隧道附近路面,污染合计约1500米。

  这一行为已构成

  违反抛洒滴漏相关法律法规

  目前,路桥路政部门已扣押该肇事车,同时将根据调查取证情况,对车主进行处罚。

  《中国人民共和国公路法》

  第四十六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公路上及公路用地范围内摆摊设点、堆放物品、倾倒垃圾、设置障碍、挖沟引水、利用公路边沟排放污物或者进行其他损坏、污染公路和影响公路畅通的活动。

  第七十七条违反本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造成公路路面损坏、污染或者影响公路畅通的,或者违反本法第五十一条规定,将公路作为试车场地的,由交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可以处五千元以下的罚款。

  联合整治,防事故、严打击

  大中型营运客车、校车

  工程运输车、危化品运输车

  外省籍变型拖拉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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