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聚焦:谈了十余年的日本“男友”竟然是表妹!
核 心 提 示
从2006年至2017年十余年间,杨某月以介绍日本籍男友给陆某元为名,编造日本籍男友及其亲友携带巨款被中国海关扣留、开通境外账户还被害人钱款等事项,骗取陆某元、周某达人民币400余万元。
近日,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闵行法院)对该起涉嫌诈骗罪案件做出判决,被告人陆某元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剥夺政治权利四年,并处罚金五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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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某月和陆某元是表姐妹,2006年的一天,陆某元托杨某月为其介绍男朋友,为此,杨某月便编造名为“工藤盼上”(音)等日本男人介绍给自己的表姐陆某元。期间杨某月甚至还模仿男性声音与陆某元通电话,骗取了陆某元的信任。数年来,陆某元丝毫未怀疑自己的这个表妹。
杨某月编造日本籍男友及其亲友携带巨款被中国海关扣留、开通境外账户还被害人钱款等理由,骗取陆某元钱财。陆某元在手头钱款不足时向好朋友周某达借款筹钱。十余年来,陆某元一共被骗一百多万元,周某达被骗三百多万元。所骗钱款均被杨某月用于与其认识的男性之间的交往、旅游及购买奢侈品等,挥霍一空。
今年3月16日杨某月被抓获,同日被刑事拘留,4月20日被逮捕。2017年7月19日,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检察院以被告人杨某月涉嫌犯诈骗罪,向闵行法院提起公诉。在本案审理期间,被告人杨某月的亲友代为退出赃款人民币18700元,退缴用赃款购买的部分手表、箱包等奢侈品。但两名被害人表示不能谅解被告人,要求对杨从严处理。
闵行法院审理后认为,杨某月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的方式,骗取他人钱款共计480余万元,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杨某月诈骗时间跨度长,给被害人造成物质及精神上的严重危害,且案发后难以弥补损失,对杨酌情从重处罚。
辩护人提出,杨某月到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同时其亲友能代为退缴部分赃款、赃物,应予以酌情从轻处罚,对此法院予以采纳。但因退赃表现与被害人的损失相比相当微小,因此闵行法院严格掌握从轻的幅度,判决杨某月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剥夺政治权利四年,并处罚金五十万元。
来源丨上海闵行法院 孙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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