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访谈网 中国经济报刊协会
滚动新闻
0

巡回审理进村庄 司法便民促和谐

发布时间:2017-10-31 21:05:41 来源:瓮安法院 责任编辑:admin 阅读量:
近日,瓮安法院第一人民法庭针对一起排除妨害纠纷的案件,深入案发地巡回审理,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1980年,经过韩某的岳父刘某(已死亡)同意,就在李某自己家下面属于刘某的田开了一条一米三宽的道路。2017年,韩某等人就与李某协商,要求李某

  近日,瓮安法院第一人民法庭针对一起排除妨害纠纷的案件,深入案发地巡回审理,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1980年,经过韩某的岳父刘某(已死亡)同意,就在李某自己家下面属于刘某的田开了一条一米三宽的道路。2017年,韩某等人就与李某协商,要求李某补偿一点钱,李某同意按照国家征收补偿标准补偿给韩某。之后,印山村人民调解委员会介入调解,经过丈量并按照相关标准计算补偿款,但韩某等人不同意,要求李某拿出5000元/年,且每年还要给韩某100斤大米,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意见。韩某一气之下同其岳母肖某把李某的进户路挖了,使得李某出行极为不便。李某无奈,只好将韩某和肖某诉至法院,请求法院依法判决。为妥善地处理纠纷,化解双方积怨,案件承办法官决定将“庭审现场”搬到村委会,巡回审理了这起进户路纠纷案件。

  开庭当天,巡回法庭邀请了当地村干部及原、被告双方的亲朋好友共同参与旁听。从法庭纪律宣读到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庭辩论,旁听的乡镇干部、村民切身感受到了法庭审理的严肃与严谨。审判法官给当事人宣讲法律知识,分析双方的发生纠纷的原因并组织双方进行调节,但鉴于双方分歧较大,法庭宣布择期对该案作出宣判。

  将法庭搬到了田间地头、百姓的家门口,让法官多走路,让群众少跑腿,让人民群众零距离感受法院庭审活动的全过程,给当地村民上了一堂生动的法治课,真正实现了司法便民,使司法为民之路延伸的更广、更远。

声明:凡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访谈网”的所有作品,均为Fangtan.org.cn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访谈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中国访谈网 中国经济报刊协会

About us 关于我们 权利声明 商务合作 广告服务 人才招聘 联系我们 友情链接

Fangtan.org.cn所刊载内容之知识产权未经许可,禁止进行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等任何使用。

《企业界》杂志人物专刊联合主办  Copyright 中国访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复制必究

中国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12377 举报邮箱:fangtan@fangtan.org.cn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