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举措抓落实推进检察工作稳健前行
近年来,我院立足检察工作实际,遵循司法规律,忠实履职尽责,各项检察工作都保持了良好的发展态势,先后荣获“全省检察文化建设示范院”“全省检察系统先进集体”“省级文明单位”荣誉称号,2012年至2016年连续五年被最高检评为“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连续两年被市检察院评为“全市检察机关先进检察院”。
夯实基础,确保整体工作稳步前进。近年来,我院不断加强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力度,积极拓宽案件来源,着力解决“季节性”办案问题,并严格执行办案安全防范制度;突出刑事检察在检察工作中的主业地位,紧紧围绕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强化质量意识,严格把关审查,切实贯彻疑罪从无的司法政策,坚决防止冤错案件发生;创新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机制,丰富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的内容,打造我院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品牌;大力推进民事行政检察监督,认真开展虚假诉讼监督、执行监督和“基层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推进年”活动,加强对生效裁判、调解书以及审判人员违法和民事执行活动以及行政生效裁判、行政审判程序和行政执行活动的监督;切实增强服务发展大局的主动性,立足检察职能,认真做好服务产业集聚区发展、服务生态文明建设、服务人大重点监督工作、服务脱贫攻坚等“四项服务”工作,积极打造检察机关服务我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工作亮点。
精准精细,提升规范化管理水平。近年来,我院全面准确把握法治精神和法律原则,严格执行司法标准和规范,保证每一起案件、每一项事务依法依规正确处理;细化岗位职责、工作流程、工作标准、考评体系,借助科技信息化手段进行精细化管理,紧紧抓住关键细节,最大限度地保证工作不出现瑕疵和漏洞;着力抓建章立制,修订完善我院司法、管理各项规范化制度,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权,使全院干警有章可循、有据可依,做到规范办案、规矩办事;着力抓督促检查,严格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对全院作风纪律情况、车辆管理、值班情况、机关内务管理等进行督察,督察活动坚持每周开展一次,对督察出的问题,不回避、不遮掩,一律予以通报曝光,确保各项检察纪律、规章制度落到实处。
抓小抓实,把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2016年,我院以再创省级文明单位为契机,完成了基础设施改造、检察文化长廊建设、内外环境美化、档案整理完善等繁杂工作,在平桥区创先单位评比中得分名列第1名;强化责任担当,抓实抓细,高度负责,不断提高业务能力,提升综合素养,该院通过在岗培训、岗位练兵等形式,锤炼队伍、发现人才、储备尖子,培养造就一批专业型检察骨干人才;创新开展工作,落实市检察院“三个一”工程,紧盯平桥实际,紧盯工作重心,选好突破口,抓住创新点,激活队伍活力,抓关键少数,强化院领导班子和中层正职的考核评价,严格进入院领导班子后备干部人才库的标准;开展综合培优工程,积极培育优秀个人、优等团队、优质工作,培养了一批在全市、全省有影响的业务能手、业务骨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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