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署今年第三季度抽查1343个单位1914个项目
国家审计署今年第三季度抽查1343个单位1914个项目
——跟踪审计为企业减负追回4.79亿元
12月8日,国家审计署发布2017年第三季度国家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跟踪审计结果公告显示,跟踪审计促清退保证金、税款和违规收费4.79亿元。公告同时指出,在深化“放管服”改革、降低企业成本方面还存在政策措施落实不到位、违规收费等问题。
公告显示,2017年第三季度,审计署继续组织对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下统称省)和30个中央部门、10户中央企业进行跟踪审计,抽查了1343个单位1914个项目,涉及资金4421.59亿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278.04亿元。
公告表明,针对以往跟踪审计发现问题,甘肃、黑龙江等8省和中国铁路总公司积极清退保证金、税款和违规收费4.79亿元。
具体来看,针对以往审计发现23个单位违规预留或未及时清退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4.11亿元的问题,安徽、江西、甘肃等6省相关部门成立专项清退小组,截至今年9月,已退还保证金4.05亿元,已上缴财政或移交招标单位处理653.39万元。
针对应退未退企业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款6985.03万元的问题,黑龙江省桦南县国家税务局根据地方财力制定分期退税计划,已分三期全部退还企业,长期占压企业资金的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公告还显示,针对违规收取评审费、检验费等646.6万元的问题,吉林省工程咨询服务中心、中铁检验认证中心等4个单位,截至今年9月份,已退还违规收费435.54万元,并对3名相关责任人给予警示谈话等处理。
审计署财政审计司主要负责人介绍,此阶段审计重点关注了有关地区和部门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的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继续关注有关地区和部门“三去一降一补”任务落实、“放管服”改革深化等方面的情况,以及以往跟踪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从审计情况看,有关部门和地区结合实际主动作为,认真整改审计查出的问题,取得较好成效,但也存在一些相关政策措施落实不到位的情况。
在加强管理监督,着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方面,财政部等部门通过组织开展调研、联合有关部门印发通知、设定“负面清单”等方式,进一步强化地方政府债务风险防控化解,同时实行中期财政规划管理、扩大预算公开范围和内容、加大预算评审和监管力度,积极推动中央部门预算管理改革;中国人民银行等七部门发布防范代币发行融资风险公告,规范代币融资行为。
“从审计情况看,一些地区和部门在脱贫攻坚工作推进、防范化解财政风险、污染防治、去产能、‘放管服’改革深化等政策措施贯彻落实中,还存在工作不到位的情况。”这位负责人介绍。比如部分地区和个别部门落实脱贫攻坚政策不到位,有的环节工作不够扎实;部分地区违规举债或虚增财力;部分地区污染防治项目存在未按要求建设、缺少环境评价、建设进展缓慢或建成后闲置问题;个别地区化解过剩产能任务未落实等问题。
据了解,此次审计共抽查了71个扶贫县(区、市、旗,以下统称县),涉及897个项目,278.81亿元资金。11省的29个州县落实易地扶贫搬迁、教育扶贫、健康扶贫、金融扶贫等扶贫政策不到位,存在将不符合条件人员列为易地扶贫搬迁对象、扶贫工程项目建设进展缓慢等问题。9个省的18个县因资金统筹盘活不到位、项目推进缓慢等原因,3.55亿元产业扶贫资金等闲置1年以上,其中0.86亿元闲置2年以上。
这位负责人介绍,有关部门和地区通过积极整改以往跟踪审计发现的问题,推动改进相关工作。其中,湖南、陕西、四川、山东等12省采取及时清理更新贫困人口信息、补发漏补人员补贴和教育资助、追回违规挪用资金、出台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实施办法等措施,推动精准扶贫;中国人民银行将同业存单纳入同业负债监管指标进行考核,浙江省安吉县及时归还违规举借的8亿元政府性债务,相关责任人受到党纪处分和组织处理;教育部和浙江、江西等6省财政部门及时统筹盘活财政资金5.89亿元;国家质检总局、国家能源局、北京市、内蒙古自治区取消违规开展的评比达标和资质认定,努力破除市场准入限制,优化服务等。(记者 董碧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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