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访谈网 中国经济报刊协会
滚动新闻
0

糖尿病患者要防危险“杀手”!

发布时间:2017-12-12 07:04:44 来源:家庭医学 责任编辑:admin 阅读量:
原标题:糖尿病患者要防危险“杀手”! 文/罗学宏 目前我国糖尿病患者已达1.13亿,占世界糖尿病患者的五分之一。糖尿病本身并不会置人于死地,但糖尿病的急、慢性并发症却是危险的“杀手”。 糖尿病“杀手”亮相 据最新资料,我国糖尿病引起冠心

  原标题:糖尿病患者要防危险“杀手”!

  文/罗学宏

  目前我国糖尿病患者已达1.13亿,占世界糖尿病患者的五分之一。糖尿病本身并不会置人于死地,但糖尿病的急、慢性并发症却是危险的“杀手”。

糖尿病“杀手”亮相

  据最新资料,我国糖尿病引起冠心病和脑卒中分别为正常人的24倍和10倍,75%的2型糖尿病患者最终发生心脑血管疾病,约80%都死于心血管疾病特别是缺血性心脏病。现将对患者生命威胁最大的是“杀手”亮相如下,希望引起患者重视。

  糖尿病肾病(DN) 国内糖尿病肾病的发病率占糖尿病的9%~36%。在糖尿病患者中,病史超过8年以上者,80%都会遭受糖尿病肾病的威胁。甚至有些2型糖尿病患者在刚刚诊断糖尿病时就已经发现尿中有微量白蛋白了,而此时很多患者都未引起相当重视,导致许多糖尿病肾病患者一发现,即已是慢性肾病的晚期~肾衰竭、尿毒症。据临床报道, 1 型糖尿病患者有50 %死于慢性肾衰; 2 型糖尿病患者有5 %~10 %死于慢性肾衰。

  严重的低血糖 病程过长(10年以上)的糖尿病患者,注射胰岛素或口服降糖药物品种多、数量大的糖尿病患者以及老年人(尤其是70岁以上的人)等三类人群,对低血糖的调节能力较差,容易发生低血糖意外。低血糖发生时,出现心悸、出汗、饥饿感、头晕和震颤等,严重时可发生低血糖昏迷甚至惊厥。昏迷时间过久(超过6小时),会造成脑组织不可逆的损伤,甚至死亡。

  酮症酸中毒 糖尿病病人在急性感染、延误诊断、过食或中断胰岛素治疗时均可发生酮症酸中毒,年龄越小发生率越高。在胰岛素及抗生素应用以前,糖尿病性酮症酸中毒及感染是糖尿病的主要死亡原因。

  高渗性非酮症昏迷 (NHDC) 多见于老年患者,由于病情凶险,死亡率高达50%,远高于酮症酸中毒昏迷。高渗性非酮症糖尿病昏迷患者以严重脱水症状(如烦渴、多饮、皮肤粘膜干燥、眼球凹陷等),以及神经精神症状(如神志恍惚、嗜睡、定向力障碍、幻听幻视、肢体抽搐、偏瘫、失语等)为主要临床表现。非酮症高渗性糖尿病昏迷(NHDC)可继发于各种严重疾病,易被原发病掩盖而误诊漏诊,不能及时、恰当地治疗使病情恶化;同时,不少NHDC病例合并多脏器功能衰竭,死亡率高达50%~70%。

  糖尿病并发感染 糖尿病病情发展到一定程度,病情控制较差,各组织器官损伤严重,机体极易遭受损害,且不易早期发现而导致感染。常见感染包括呼吸道感染和肺结核、泌尿系感染和皮肤感染,一旦感染即进展迅速,不易控制,死亡率增加。

  糖尿病足 糖尿病足是多种因素引起的最可怕的并发症之一。据估计,在世界上,每30秒由于糖尿病的原因下肢被截肢,小腿的非创伤性截肢是由糖尿病的原因,接近50%。糖尿病足溃疡与坏疽是糖尿病患者致残致死的重要原因。

  糖尿病人患癌率高 根据日本糖尿病学会和日本癌症学会的共同研究发现,患糖尿病的人罹患癌症的风险比一般人高约20%。该研究认为,患癌风险增高的原因是胰岛素为降低血糖而出现的过分分泌,可能导致癌细胞的加速增殖。国内研究亦表明,肿瘤是我国糖尿病患者的主要死亡原因之一。

  遏制“杀手”关键在预防

  对于尚未出现急、慢性并发症的糖尿病患者,为有效地防治并发症,应定期到医院进行检查。每周测定空腹和餐后两小时血糖,每2~3个月测定糖化血红蛋白,以了解血糖控制情况,并据此指导糖尿病的治疗;每3~6个月应进行血脂、肾功能、尿蛋白的测定,行眼底和神经系统的检查;每年行心电图、胸片检查。

  糖尿病患者还应注意自我监测,如测尿糖、体重、血压、心率;每天进行足部检查,注意有无皮肤破损,即时清除鞋、袜内的异物;注意下肢有无水肿。

  总之,面对糖尿病急、慢性并发症,最好的方法是早发现、早治疗,不能因为没有症状而疏忽大意。当然,也不必因为出现问题而忧心忡忡,通过自我管理和定期诊治,在医患双方共同努力下,一定能够减少慢性并发症的出现,提高广大糖尿病患者的生活质量。

  图片来源于网络

  摘自《家庭医学》杂志

声明:凡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访谈网”的所有作品,均为Fangtan.org.cn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访谈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中国访谈网 中国经济报刊协会

About us 关于我们 权利声明 商务合作 广告服务 人才招聘 联系我们 友情链接

Fangtan.org.cn所刊载内容之知识产权未经许可,禁止进行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等任何使用。

《企业界》杂志人物专刊联合主办  Copyright 中国访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复制必究

中国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12377 举报邮箱:fangtan@fangtan.org.cn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