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万斤玉米不敌官司外债 改判无罪后他为生计发愁
如果不是“玉米案”,农民出身的王力军根本想不到自己会与法院有牵连。从涉嫌非法经营被临河区法院判刑,到再审直至无罪,2年来,王力军的人生几经波折。此案终结了农民无证收粮算违法的历史,已被收入今年的最高法报告。
恢复自由身后,王力军便开始了两件事,一是重操旧业收玉米,二是等待国家赔偿的落实。
10月是玉米收割季,刚过去的第一个收割周,王力军共收割15万斤玉米。花9万元新买的脱粒机一天能脱十几万斤玉米,效率高。但由于今年行情不太好,一斤不到7角钱的收购价低于往年许多,这让他略显焦虑。
由于近两年的官司,家里的车辆已经闲置很久,原来的脱粒机也已无法使用,购置新机的费用加上因这场官司背上的数万元外债,十多万元的债务让他觉得有些无所适从。
在国家赔偿下发前,王力军指望着玉米还债。“除去油钱,目前的15万斤玉米大概收入五六千元。”王力军说,如果到明年3月份,能收到200万斤玉米,那收入就基本能和往年持平。
因收购9100公斤玉米被举报获刑
王力军是巴彦淖尔市白脑包镇永胜村农民,2016年4月15日,因无证收购玉米,他被判非法经营罪,后经最高法指令再审,2017年2月17日,巴彦淖尔中院撤销原审判决,改判其无罪。
2016 年4月5日他因非法大批量收购玉米,涉嫌“非法经营罪”第一次走上法庭。举报者称2015年1月,王力军曾从邻村永清村六社的班德生家收购了毛重9100公斤的玉米。庭审十天后,临河区法院一审判决其犯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2万元。判决的理由是王力军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未经粮食主管部门许可及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颁发营业执照,非法收购玉米,非法经营数额21万余元,数量较大。
非法经营罪,是我国在1997年修订刑法时新增加的罪名,是我国经济类犯罪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我也不是偷了、抢了或是骗了农民,不知道怎么就犯罪了。”王力军至今不能理解一审法院的判决。在他看来,收玉米是他能想到的除种地外养家糊口的一种营生,事实上也帮助了农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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