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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供暖温度不达标 测温单成为重要证据

发布时间:2017-11-01 17:35:18 来源:央广网 责任编辑:admin 阅读量:
央广网北京11月1日消息(记者孙莹)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报道,随着气温下降,北方城市已经或者即将进入供暖季,如何避免在这个冬天遇到供暖纠纷这种寒心事成为老百姓们关心的话题。今天上午,北京顺义区法院召开“依托多元化解平台 编织供热解纷网络”

  央广网北京11月1日消息(记者孙莹)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报道,随着气温下降,北方城市已经或者即将进入供暖季,如何避免在这个冬天遇到供暖纠纷这种寒心事成为老百姓们关心的话题。今天上午,北京顺义区法院召开“依托多元化解平台 编织供热解纷网络”新闻通报会。

  北京顺义区法院发布的典型案例中,有房屋新旧业主未对供暖费结清,导致供热公司拒收供暖费;有供暖温度不达标,业主拒交供暖费;有试水期间家中未按通知留人,也未对取暖设施进行管护,导致家具被泡造成损失;还有房屋闲置无人居住,不能停暖仍需付费等。

  立案庭负责人金伟表示:“通过梳理近几年的案件,我院发现供暖纠纷成因呈现类型化的特点,主要包括:供暖温度不达标、暖气跑水、没签供热合同、房屋闲置、新旧业主发生变更、赠送面积收取供暖费等。”

  对于业主如何避免供暖纠纷,法官指出,一是妥善维护采暖设施,发现采暖设施有异常、泄漏等情况时,应当及时向供热单位报修;二是对超出使用年限、影响采暖质量、存在安全隐患的采暖设备及时进行更新、改造;三是配合供暖单位进行设施巡检、查表、收费等作业;四是按时、足额缴纳采暖费用。

  金伟说:“如果业主确定暖气温度不达标,应当首先向供热单位反映,要求供热单位进行测温,如果测温确实不达标,应该有一个测温单,让供热单位和业主都签字,并且签完字业主一定要留下,不能签完字他拿走了,如果真拿不出来,业主又要承担举证不能的后果。”

  北京顺义法院在处理供暖纠纷过程中,对供暖案件采取“划片承包”的工作方式,由不同诉讼调解对接团队分管不同片区案件。调解撤案率达到80%以上,绝大多数案件都得到了自动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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