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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总面积超过 1万平方公里

发布时间:2017-12-14 02:33:00 来源:西安晚报 责任编辑:admin 阅读量:
原标题:调查总面积超过 1万平方公里 本报讯 (记者 康乔娜) 12日记者从市政府获悉,按照国务院和省政府的统一部署,我市将开展全市第三次土地调查工作。调查范围为西安市行政辖区内全部土地,包含我市11区2县(不含西咸新区原咸阳市行政辖区部分

  原标题:调查总面积超过 1万平方公里

  本报讯 (记者 康乔娜) 12日记者从市政府获悉,按照国务院和省政府的统一部署,我市将开展全市第三次土地调查工作。调查范围为西安市行政辖区内全部土地,包含我市11区2县(不含西咸新区原咸阳市行政辖区部分),调查总面积10096.81平方公里。

  调查将按照全国统一技术标准,采用国家新修订的《土地利用现状分类》,利用遥感和“互联网+”等新技术手段,全面查清全市各类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的面积、分布、用途等状况;查清全市各类土地权属及变化情况,包括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状况;查清全市土地的自然条件、社会经济条件等状况;更新全市永久基本农田数量、质量、分布和保护状况;建立市、县(区)两级影像、图形、地类、面积和权属为一体的土地基础数据库,完善各级互联共享的网络化管理系统;健全全市土地资源变化信息的调查统计、全天候覆盖遥感监测与快速更新机制。

  在全市统一技术标准和调查要求的前提下,城六区(新城区、碑林区、莲湖区、灞桥区、未央区、雁塔区)范围内的土地调查工作由市上统一组织开展,各区政府负责实施;阎良区、临潼区、长安区、高陵区、鄠邑区、蓝田县、周至县政府负责完成本辖区范围内的土地调查工作;城六区和郊区县辖区调查范围涉及西咸新区、各开发区的土地调查工作,由西咸新区、各开发区管委会配合原所在区县政府完成。

  今年12月底前开展调查的准备工作,完成调查方案编制、技术规程细化以及试点、培训和宣传等工作。2018年1月至2019年6月底前,组织开展实地调查和数据库建设。2019年下半年基本完成全市调查成果整理,以2019年12月31日为调查标准时点,统一进行调查数据更新。2020年,由市国土局对全市第三次土地调查数据进行汇总,形成调查数据库管理系统,配合省国土厅完成调查工作验收及成果发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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