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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6天成功调解讨薪案 25位农民工权益获维护

发布时间:2017-12-14 11:44:15 来源:西安晚报 责任编辑:admin 阅读量:
原标题:法院6天成功调解讨薪案 25位农民工权益获维护 本报讯(记者张志杰 实习生马丽)临近年底,农民工讨薪案又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12月12日记者获悉,鄠邑区法院启动“绿色通道”助力农民工讨薪,仅用6天调解了一起涉及98万元工程款及农民工

  原标题:法院6天成功调解讨薪案 25位农民工权益获维护

  本报讯(记者张志杰 实习生马丽)临近年底,农民工讨薪案又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12月12日记者获悉,鄠邑区法院启动“绿色通道”助力农民工讨薪,仅用6天调解了一起涉及98万元工程款及农民工工资的案件,维护了25位农民工的权益。

  2016年1月,蒋某为扩大生产,准备重新修建厂房。蒋某找到胡某,双方签订了建筑工程劳务总承包合同,将6层厂房的建筑工程全包给胡某。胡某承包该项工程后,立即招募了25位农民工开工建厂。厂房建成后,双方经过结算,蒋某共欠胡某工程款130万元,双方于2017年7月出具结算单。

  由于生意不景气,蒋某只给付了部分工程款,剩余98万元工程款一直未付。25位农民工天天去找胡某索要工资,前不久,胡某将蒋某起诉到法院索要98万元工程款及违约金7万元,并详细注明25位农民工工资明细。胡某及25位农民工联名申请,将案件款直接按照明细分配给农民工。

  鄠邑区法院承办法官认真审阅相关卷宗材料,认为该案诉讼标的虽大,但是双方合同约定明确,案件事实清楚。法官查明,蒋某做的是韩国服装贸易,近年由于国际市场形势因素,生意受到了很大的影响,并非故意拖欠工程款。在征求双方意见后,承办法官组织双方到法院进行调解。

  调解中,蒋某对98万元工程款没有异议,但是不同意给付7万元违约金,也无力一次性给付全额工程款。胡某同意放弃违约金,但要求年底一次性给付。法官倾听双方的不同意见,通过耐心细致的辨法析理,双方当事人最终自愿达成调解协议:蒋某分3次还清工程款。至此,一起98万元的欠款纠纷得以圆满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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