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将入市投资
继目前已启动入市投资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也将加入这一行列。11月1日,人社部举行三季度人社工作进展情况发布会。会上,人社部政策研究司副司长、新闻发言人卢爱红透露,目前,我国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稳步开展,下一步,人社部将加强对各社保基金投资和监督管理,研究制定城乡居民养老基金投资运营相关政策。这意味着,养老金投资只有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打独斗”的局面有望被改变,城镇职工、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都将成为养老金运营投资的资金来源。
新入局者
“今年,我国社会保障覆盖范围持续扩大,截至9月底,全国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为9.05亿人,‘五险’基金总收入为4.7万亿元,同比增长37.7%,总支出为4.02万亿元,同比增长34%。”卢爱红介绍。对于各界十分关注的养老金入市投资进展,卢爱红表示,目前,我国已有北京、安徽等9个省(区、市)政府与社保基金理事会签署委托投资合同,合同总金额4300亿元,其中1800亿元资金已经到账并开始投资。
公开信息显示,现阶段,我国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主要分为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两种,参保范围为: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不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城乡居民。
按照现行规定,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主要由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构成,个人缴费的标准目前设为每年100-2000元不等的12个档次,由参保人自主选择档次缴费,多缴多得。
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对参保人缴费给予补贴,对选择最低档次标准缴费的,补贴标准不低于每人每年30元;对选择较高档次标准缴费的,适当增加补贴金额;对选择500元及以上档次标准缴费的,补贴标准不低于每人每年6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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