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进入森林防火期,各方积极做好森林防火工作
原标题:烟台进入森林防火期,各方积极做好森林防火工作
11月1日起,我市正式进入森林防火期,我市林业部门采取积极措施,全面做好森林防火工作,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森林资源,维护生态安全和林区社会稳定。
按照《烟台市森林防火条例》关于行政首长负责制有关规定,我市将逐级层层签订森林防火责任状或责任书,落实好市、县、乡、村、森林经营单位“五级”森林防火责任,建立市森防指成员单位包县市区、县级领导和部门包乡镇、重点林区,乡镇领导和部门包片、包村,乡镇干部和村干部包户、包山头、包地块的自上而下的森林防火包保责任体系,确保各项措施一抓到底。我市将出台《烟台市森林防火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加大森林防火责任追究力度,确保责任落实到位,努力形成“工作有人负责、措施有人落实、责任有人承担”的森林防火工作格局。

各县市区要按照实战要求,对接《烟台市森林火灾应急处置流程》,及时修订完善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和应急处置流程,组织开展应急预案演练,增强预案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严格落实市政府森林火灾报告制度,火灾发生后,各县市区要在30分钟内将火灾发生及扑救情况报告市委、市政府和市森防指办,在最短时间内做到组织领导到位、技术指导到位、物资保障到位、扑火人员到位,高效妥善处置火情。防火期内,各级森防指办要严格落实24小时领导带班和值班制度和火灾信息归口报告制度,县、镇级森林消防专业队伍按规定做好值班备勤,确保一有火情,迅速反应,快速出击。高火险时段,森林消防专业队伍要靠前驻防,重兵投入,确保发生火情后,能够实现“打早、打小、打了”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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