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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持续升级 强化互联网金融风险管理

发布时间:2017-10-23 06:45:06 来源:金融时报 责任编辑:admin 阅读量:
在践行普惠金融理念的同时,维护金融稳定,把握行业风险是近一段时期互联网金融行业的首要任务。谈及互联网金融,中国人民银行行长周小川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世界银行年会”上强调,目前许多科技公司开始提供金融

在践行普惠金融理念的同时,维护金融稳定,把握行业风险是近一段时期互联网金融行业的首要任务。

谈及互联网金融,中国人民银行行长周小川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世界银行年会”上强调,目前许多科技公司开始提供金融产品,有些公司取得了牌照,但有些没有任何牌照却仍然提供信贷和支付服务、出售保险产品,这可能会带来竞争问题和金融稳定风险。

今年以来,从中央到地方,监管部门加大了互联网金融行业的整治力度,在政策层面为互联网金融企业搭建起合规发展框架,明确今后发展方向。

政策引导 推动行业回归理性发展

纵观互联网金融行业的发展,从“野蛮生长”走向“合规理性”,监管政策所发挥的作用至关重要。

互联网金融的首个纲领性指导意见是2015年7月由人民银行、银监会、财政部等十部委联合出台的《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此后,国内各类从事P2P、众筹、消费金融、汽车金融等业务的互联网金融公司如雨后春笋般涌现的同时,监管政策持续跟进,两年间,《互联网金融专项整治实施方案》、《股权众筹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网络借贷资金存管业务指引》、《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信息披露指引》等行业整顿、监管文件陆续出台。

可以看出,互联网金融政策由鼓励支持到积极引导,监管强度由宽松转向严厉。

从P2P网贷平台监管办法落地之后的效果来看,行业正常运营的平台数量自去年8月的2799家降至今年9月的2004家,大量不合规平台退出市场,综合收益率由10.08%回落至9.53%,逐步回归理性区间。

在今年全国第五次金融工作会议之后,北京、上海、广东、深圳、厦门、大连等省市密集出台了P2P行业发展指导意见,根据不同的监管目标与监管标准,各地区在资金存管、备案材料、信息报送、信息披露等方面提出的要求存在差异。

整体来看,受政策影响,市场上不良竞争明显减少,行业开始加速整合“洗牌”,逐步回归坚守普惠金融定位,走向理性发展。

监管细化 资金存管是平台合规基本

当前,针对互联网金融的监管政策正趋于细化与完善。行业中,针对P2P网贷出台的法规、监管细则相对较多。

从P2P行业来看,目前《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与《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备案登记管理指引》、《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信息披露指引》、《网络借贷资金存管业务指引》(以下简称《资金存管指引》)已被视为是P2P网贷行业的“1+3”制度体系。

而进一步细化到银行资金存管方面,除银监会出台的《资金存管指引》外,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也发布了《互联网金融个体网络借贷资金存管系统规范》以及《互联网金融个体网络借贷资金存管业务规范》的征求意见稿。

据网贷之家研究中心不完全统计,截至2017年9月24日,共有772家正常运营平台宣布与银行签订直接存管协议,其中有538家正常运营平台与银行完成直接存管系统对接并上线。

需要指出的是,资金存管并非是P2P平台的“保险箱”。据不完全统计,有17家上线银行存管的平台出现停业、提现困难和“跑路”等问题。网贷之家研究员王海梅表示,银行存管并非是选择平台唯一的标准,投资人在投资时需认清银行存管的本质。银行并不审核项目的真实性,不保证收益,不承担资金管理运用风险,投资人还需多方观察平台的资质情况。

日趋严格、密集和细化的监管政策,尽管从短期来看,对互联网金融平台经营带来较大的冲击,但从长远来看,有利于推动行业的清理整顿与健康运行。

风险管理须贯穿始终

风险防控始终是贯穿互联网金融机构运营的核心。

可以看到,一系列严格的监管政策所释放出的加强风险防范、维护金融安全的信号,已成为当下互联网金融从业者的共识。

技术是把“双刃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科技手段在互联网金融领域的应用越来越广泛,而金融科技在兴起与创新的同时,也为行业带来了新的风险与隐忧。


事实上,金融科技跨时空、地域、机构、市场的特点,令金融风险的波及面更广、更深。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会长李东荣此前在“南开金融科技委员会成立大会”上强调,金融科技的服务面扩大了,但是参与者对风险的识别和承受能力各不相同,风险问题是不能忽视的,容易产生羊群效应波及社会,带来社会影响。

互联网金融平台面临着包括互联网IT技术风险、欺诈风险在内的各类风险,对于平台而言,建立完整的安全管理体系是当务之急。

有业内专家也表示,互联网金融领域“灰犀牛”已存在,行业应重点防范金融科技领域的风险,在提升机构风险识别能力与防控能力的同时,应开展互联网金融消费者教育,加强金融消费者自我保护能力。

钟齐鸣 本文来源:金融时报 作者:李珮 责任编辑:钟齐鸣_NF5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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