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访谈网 中国经济报刊协会
滚动新闻
0

山西加强非煤矿山安全管理 重大隐患企业一律停产整顿

发布时间:2017-11-04 15:10:28 来源:央广网 责任编辑:admin 阅读量:
央广网太原11月4日消息(记者贺威通)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报道,山西省安监局制定下发《山西省非煤矿山安全管理十条规定》,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非煤矿山企业,一律采取停产整顿措施。 记者从山西省安监局获悉,为全面加强非煤矿山的安全管理,日前,

  央广网太原11月4日消息(记者贺威通)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报道,山西省安监局制定下发《山西省非煤矿山安全管理十条规定》,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非煤矿山企业,一律采取停产整顿措施。

  记者从山西省安监局获悉,为全面加强非煤矿山的安全管理,日前,山西省安监局制定并下发了《山西省非煤矿山安全管理十条规定》,要求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加大监管力度,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金属非金属矿山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要求,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或下列问题之一的非煤矿山企业,一律采取停产整顿措施。

  具体规定为:一、未经验收合格擅自复工复产的;二、未落实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的;三、本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在其他生产系统或企业兼任职务的;四、地下矿山未落实矿山企业领导干部带班下井制度的;五、地下矿山井下作业未按设计要求进行机械通风或硐室长度超过6米未进行通风的;六、地下矿山在进行作业前和放炮作业后未按照规定检查作业地点有毒有害气体浓度的;七、井下动火作业未制定安全措施并经矿长批准的;八、井下巷道通过裂隙带、地质构造带未制定安全措施并加强支护的;九、未经批准擅自变更采矿方法、增加采场数量、扩大开采标高范围、增加入井人数的;十、尾矿库未按规定安装使用在线监测系统的。

声明:凡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访谈网”的所有作品,均为Fangtan.org.cn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访谈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中国访谈网 中国经济报刊协会

About us 关于我们 权利声明 商务合作 广告服务 人才招聘 联系我们 友情链接

Fangtan.org.cn所刊载内容之知识产权未经许可,禁止进行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等任何使用。

《企业界》杂志人物专刊联合主办  Copyright 中国访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复制必究

中国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12377 举报邮箱:fangtan@fangtan.org.cn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