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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相:咔哇壹号不是咔哇潮饮

发布时间:2021-04-16 18:44:39 来源:互联网 责任编辑:陈欣 阅读量:
  近日有一则新闻“新型毒品“咔哇潮饮”再现,毒性增强致多人死亡!”在朋友圈疯传。  或许许多小伙伴对“咔哇潮饮”这个名字非常陌生,虽

  近日有一则新闻“新型毒品“咔哇潮饮”再现,毒性增强致多人死亡!”在朋友圈疯传。

  或许许多小伙伴对“咔哇潮饮”这个名字非常陌生,虽然它没有冰毒,海洛因这些毒品耳熟能详,但是它可能已经出现在我们的生活中。

  那么“咔哇潮饮”是什么?

  2017年风靡夜场的一款名为“咔哇潮饮”的饮料,这款饮料悄然在一群时尚人士中走红,在酒吧、朋友聚会、KTV...越来越多的人开始对这款蜜蜂瓶身的饮品爱不释手,咔哇潮饮受到追捧的原因是,它不含酒精,饮后不醉,但能促进身体放松、心情愉悦,产生点燃激情的效果。

  经相关部门检测“咔哇潮饮”核心成分γ-羟基丁酸,而“γ-羟基丁酸”早被我国列入一类精神药物予以管制。滥用“γ-羟基丁酸”会造成暂时性记忆丧失、恶心、呕吐、头痛、反射作用丧失,甚至很快失去意识、昏迷及死亡,与酒精并用更会加剧其危险性。随后“咔哇潮饮”遭到立即下架处理,涉事的生产商和销售方均被逮捕问刑。

  咔哇壹号=咔哇潮饮?

  目前市场上面出现一款名叫“咔哇壹号”快乐水的产品,一款黑黄条纹包装款名为嗨起型,一款黑红条纹包装款名为断片型,跟风靡一时的“咔哇潮饮”在外包装上非常相似,并且喝了都具有能促进身体放松、心情愉悦,产生点燃激情的效果。

  上述新闻一经爆出,很多人就把咔哇壹号与咔哇潮饮联想到一起,那么咔哇壹号等于咔哇潮饮吗?我们详细分析。

  生产方的区别

  “咔哇潮饮”:委托方为四川拾藏实业有限公司,被委托方为佛山市南海区维尔乐饮品有限公司,

  “咔哇壹号”快乐水:委托方为快乐水(广州)投资有限公司,生产方为冰锐实业(广东)有限公司。

  国家检测认证

  “咔哇潮饮”不含酒精,并被认定为含有精神药物“γ-羟基丁酸”被查下架。

  “咔哇壹号”快乐水产品含有低度酒精,经出具的验毒司法鉴定报告显示,此款产品不含有任何精神药物和有毒成分。

咔哇1号不含有毒药物司法鉴定书(黄瓶)_页面_1

咔哇1号不含有毒药物司法鉴定书(黄瓶)_页面_6

咔哇1号不含有毒药物司法鉴定书(黄瓶)_页面_2

  综上所述,咔哇壹号除了跟咔哇潮饮的效果有类似外,其他的都存在明显不同。

  由此可知

  咔哇壹号≠咔哇潮饮

  大家可以放心饮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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