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支付变革」湖南益阳:深化DIP改革,做实市级统筹
医保支付方式改革从来都是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点、难点和热点。国家医疗保障局于2019年在全国30个城市开展了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付费国家试点,也就是CHS—DRG付费试点。2020年,该局又在71个城市启动了区域点数法总额预算和按病种分值付费试点,即区域点数法总额预算和按病种分值付费(DIP)付费试点。2021年年底,这101个城市已经全部进入实际付费阶段。2022年,国家医保局启动DRG/DIP支付方式改革三年行动计划,扎实推进这项支付方式改革在“十四五”期末实现全覆盖。目前,全国共有200多个地区正在推进住院费用DRG/DIP支付方式改革。
《中国卫生》杂志推出系列报道,系统梳理改革试点地区的所做、所得、所想,助益三年行动方案的实施。
湖南省益阳市将区域点数法总额预算和按病种分值付费(DIP)改革与做实医疗保险市级统筹一体推进,扩大DIP试点覆盖面,下好预算管理“先手棋”,构建市级统筹管理链,打造具有益阳特色的医疗保障治理体系。
种好付费改革“试验田”,医院管理与基金效能双提升。2021年,益阳市在市直6家医疗机构开展DIP实际付费,从实际付费情况看,在DIP付费模式下,参保患者与医疗机构仍按项目进行结算,并且通过医保总额预算、支付调节、监管考核等激励约束机制,医疗服务行为更加规范、检查用药更加合理、治疗针对性更强。例如,益阳市第四人民医院实际付费3个月后,患者平均住院天数下降18.6%,有效促进医疗机构精细化管理,提升医保基金使用效率,实现“医、保、患”三方共赢。
扩大改革试点“覆盖面”,医疗服务与经办管理“双优化”。2022年,益阳市借助支付方式改革三年计划的东风,将全市定点医疗机构(除精神病和康复治疗医院)全部纳入DIP管理,各级医保经办机构不再设定各医疗机构的年度医保总额控费指标,按照全市医保基金“预算管理、总额控制、病种赋值、月预结算、年度清算”的原则,对各定点医疗机构医保基金支付按DIP模式进行结算,促进医疗机构以收入为中心向以成本为中心转变,回归价值医疗本质。同时,按照医疗机构季节性收治病种的差异化,全市建立健全月预算调节机制,对月预算指标进行合理分配,打破了医疗机构传统定额结算方式,避免了医保基金的月度预付不均衡,导致医疗机构补偿不足的矛盾。
下好预算管理“先手棋”,市级统筹与DIP改革双推进。市级统筹之初,各区县(市)医保基金虽然是统收统支,但各区县(市)医保基金仍是单独列账、独立核算,仅调取风险储备金调剂使用,距真正意义上的基金收支市级统筹还有差距。今年以来,益阳市以DIP改革为契机,明确以全市为一个统筹区,按照“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原则,以全市前三年医保基金的实际支出情况为基础,综合考虑本年度基金收入及参保人群变动等因素,将全市的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各补充医疗保险基金全部纳入2022年DIP医保基金预算支出范围,并预留5%的统筹风险金用于应对特殊情况调剂,各区县(市)统一按照全市DIP分值与各医疗机构结算,年终清算时全市进行平衡清算,实现了医保基金真正意义上的市级统筹管理。
作者:湖南省益阳市医疗保障局党组书记、局长 蔡波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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